博州祥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于2014年4月23日竟得博州金三角工业园区419961.1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至今未全额缴纳土地出让金。依据《关于同意注销博州祥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土地使用证并收回土地的批复》(博市政发〔2020〕76号)文件要求及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6〕68号)第九条规定,注销博州祥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位于博州金三角工业园区419961.19平方米国有工业用地使用证(博乐市国用〔2016〕1701号)。
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4号)第四条规定,依法收回博州祥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位于博州金三角工业园区419961.19平方米土地。
特此公告。
博乐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