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对矿产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博乐市同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博乐市赛里木湖2号建筑用砂石料矿产资源开采方案、矿区生态修复方案》通过审查,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4月20日(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反馈至博乐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博乐市南城前程路7号
联系人:代德玛
联系电话:0909-2266110
附件:1.博乐市同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博乐市赛里木湖2号建筑用砂石料矿矿产资源开采方案评审意见书
2.博乐市同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博乐市赛里木湖2号建筑用砂石料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评审意见书
博乐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10日
审核人:杜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