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自治州2015年支持新疆发展资金和项目跟踪审计工作方案》(博州审办〔2015〕40号)文件及博乐市审计工作计划,博乐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15年9月23日至2015年11月15日对2015年湖北省支持博乐市发展资金和项目开展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援博项目共计9个,计划投资29,428.28万元,其中:援博资金6,791.60万元。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 审计基本情况
根据自治州审计局2015年支持新疆发展资金和项目跟踪审计的安排,为进一步做好援博项目的审计监督,博乐市审计局成立了援博项目审计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并积极与博乐市发改委等部门沟通联系,对援博项目的年度建设计划进行总体把握,并根据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制定印发了《2015年湖北省支持博乐市发展资金和项目跟踪审计工作方案》,明确了审计目标、范围、重点、分工。按照“统筹安排、分级负责、把握总体”的原则,完成了博乐市的援博资金和项目审计工作,实现了援博项目审计全覆盖。
二、审计评价
一是项目建设有力改善了民生,初现成效。2015年,湖北省共安排援建博乐市项目9项,重点安排实施了安居富民、教育、医疗卫生、基层政权阵地建设、培训培养等民生项目,进一步改善了我市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使更多百姓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祖国大家庭的温暖。
二是项目进展顺利,建设管理总体较好。相关部门及各参建单位建立健全了援博项目监督、管理制度,加大对援博项目监督检查力度,基本能够按照相关规定规范建设项目的管理,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政策法规,履行建设单位职责。
三是资金管理基本规范,使用效果较好。各参建单位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不断规范资金管理流程,基本做到了专款专用、专账核算,有效促进了项目建设。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未按合同约定日期竣工。青得里乡卫生院综合楼及公共租赁房、乌图布拉格镇介格得布拉格村便民服务中心和驻村干部周转房、小营盘镇居绿格村2015年基层政权基础设施、达勒特镇达中、东、西联建文化室工程建设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日期竣工。
(二)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2.48万元
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各乡镇、阿场管委等建设单位签订的建筑承包合同及设计合同8,242.35万元,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2.48万元。
2.应收未收履约保证金34.15万元
博乐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项目未按施工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收取履约保证金34.15万元。
四、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博乐市审计局已出具审计报告,要求有关单位、乡镇(场)严格按照审计意见限期整改。相关单位、乡镇(场)高度重视审计结果,积极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研究部署,认真落实整改。截至目前,未按合同约定日期竣工、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应收未收履约保证金等问题已全部得到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