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博州审计局《关于印发2016年自治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及博乐市2016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博乐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16年8月24日至2016年9月24日,对博乐市2004年至2016年6月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以下简称新农合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抽查审计了2015年度新农合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对其他年度基金收支余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新农合基金筹集管理及使用基本情况
博乐市于2004年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农合基金筹集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
2004年1月至2016年6月,新农合基金收入共计
24,586.55万元,新农合基金支出共计21,438.57万元;收支相抵后结余3,147.98万元,提取风险基金共计244.44万元。
二、新农合基金工作取得成效
博乐市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工作在市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项制度基本建立并逐步完善健全,体制运行比较平稳有效;新农合基金的筹集、管理、拨付、使用进一步规范;农民参合率保持较高水平,农牧民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医疗保障水平逐步提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从审计情况看,有关部门和单位能够认真执行国家政策法规,新农合基金业务经办和管理总体规范,但也发现一些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 农牧民个人缴费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专户
2014年小营盘镇、达勒特镇、乌图布拉格镇、青得里镇、阿热勒托海牧场新农合农牧民个人缴费收入共计905.45万元,于2015年1月、2月上缴财政专户,未按规定时间上缴财政专户。
(二) 新农合基金决算报表与总账不相符
2015年市合管中心的财务账面反映,新农合基金支出4,614.46万元。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报表及财政提供的新农合财政专户收支余情况表反映,新农合基金支出4,170.46万元。
上述审计情况,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对审计指出的问题,坚持边审计、边整改。截至目前上述问题已整改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