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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

博乐市文旅局大型文化活动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日期:2025年04月07日

来源:博乐市文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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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一)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大型文化活动中发生的突发事件,迅速采取正确和有效的措施,妥善处置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其危害和影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二)方针、原则

大型文化活动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理,应遵循居安思危、科学前瞻、以人为本、高效实用的指导方针;坚持整体考虑、统一指挥,逐级负责、政府主导;按照“谁主办(管)、谁牵头”、“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协作、规范有序、资源统筹、信息共享、反应迅速的工作机制。

(三)编制依据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贯彻“以人为本”方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治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预案。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大型文化活动及在博乐市境内举行的各级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中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等工作。

1.本预案所指文化活动,是指经博乐市人民政府批准及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规模较大的群众性文化活动、演出活动、展览活动和文化娱乐活动。

2.本预案所指文化活动中的突发事件包括:地震等自然灾害;火灾、建筑物坍塌,大量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拥挤踩踏等事故灾难;爆炸、恐怖袭击等重大刑事、治安案件。

二、组织体系

在博乐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市文旅局成立大型文化活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指挥本级和监督检查系统内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运行及应急响应行动,下达解决应急处置任务。大型文化活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组长:张佳琦 市文旅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彭 莹 市文旅局党组成员、局长

徐 亮市文旅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巴依卡市文旅局主任科员

田晓燕 市达勒特古城保护中心主任

高娃市达勒特古城保护中心副主任

成员:保·乌兰 市文旅局文化办主任

刘青青市文旅局旅游办主任

丁锦秀 市文旅局办公室主任

刘晓松 市文旅局项目办主任

薛维维 市文旅局文物办主任

伊 龙 市文旅局体育办主任

冬 花 市文旅局文化稽查办主任

艾力坎木 市书画院院长

斯 琴 市文化馆馆长

(一)运行管理机构

成立大型文化活动运行管理机构,即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

组委会具体负责当次活动应急工作预案的制定、预防预警信息的收集整理、综合分析,信息的上传下达和发布,调查、评估突发事件原因,汇总应急工作情况,整合有利资源,协调工作进程,授权现场指挥各部门进行应急处置工作。

(二)现场指挥机构

在组委会的授权下,公共文化场所所在地人民政府和举办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与承办大型文化活动的场所(单位)成立现场指挥机构。

现场指挥机构具体负责文化活动突发事件预防预警信息的采集和传送;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快速处置和控制突发的公共事件;及时向组委会和领导决策机构报告情况,并根据事件态势,提出解决方案和需要协调调用的资源等。

(三)救援和保障机构

以公共文化场所所在地镇(街)人民政府和文化活动承办地镇(街)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为主体成立救援和保障机构,包括财政、公安、消防、交通、卫生、通讯、电力、供水等及其他必要参加的部门。

救援和保障部门根据应急工作任务要求,针对文化活动中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需要,研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调配可用资源,提供应急保障,落实救援保障措施,全力配合组委会和现场指挥机构的工作,迅速组织实施应急救援保障工作。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

1.审批登记

举办文化活动,必须根据《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治安管理办法》及行政许可等有关规定,实行审批登记。

2.安全保卫

公共文化场所制定必要的日常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安全责任制度。强化日常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大型文化活动组委会下设安全保卫部,安全保卫部在组委会授权下具体履行安全保卫职责,负责在举办文化活动之前制定和部署安全保卫方案、应急预案,落实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措施,并报当地公安部门登记备案。组委会负责人为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

3.信息员

公共文化场所负责人为本场所信息员,参与面较广的文化活动应根据自身特点在治安、保卫、消防、交通、气象、公共卫生、场地设施安全等方面分别确定专职信息工作人员,信息员负责相应领域内预警信息的采集和汇报。

4.信息采集

大型文化活动具有参与人数多、社会影响大、人流密集等特点,组织大型文化活动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要具有信息采集的能力和条件,建立并完善预警信息工作网络和信息采集工作制度。

5.信息报送

预警信息按应急工作组织程序逐级汇报,报送信息要及时、准确、客观、真实,保障应急工作信息在应急体系和指挥机构中正常运转,对重要的突发事件情况信息要随时报告,市文旅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接报后要及时报告市政府。

(二)预防预警行动

1.行动方案

市文旅局相关科室认真履行应急工作职责,按照本预案工作原则和要求,督促文化活动参与人员和文化活动场所(地)单位落实安全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做好可能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2.行动重点

防范大规模观众骚乱、防范人员踩踏伤亡、防范爆炸、防范火灾、防范建筑物倒塌是文化活动预防与应急工作的重点。

3.场所设施

公共文化场所和大型文化活动的场地(这里主要是指室内场地)、建筑、通道、设施、环境必须符合国家公安、消防、卫生有关安全要求,保障人员紧急疏散和抢险、救援工作的应急需要。

4.协调运行

根据文化活动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性质及特点,博乐市文旅局组织协调有关方面,认真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对各项应急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保障应急组织人员到位、措施有利、救援物资到位。

四、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1.等级分类

I级:出现大规模密集人员踩踏伤亡,或爆炸、火灾、文化活动场所(地)倒塌,或恐怖分子袭击、绑架人质等特别重大事件,组委会须立即启动应急工作预案,并立即向承办地镇(街)人民政府报告,市文旅局及相关责任单位(部门)应迅速核实情况,指导、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将处置情况上报。

Ⅱ级:出现群体性事件、人员伤亡等较大事件,组委会迅速启动应急工作预案,并立即向承办地镇(街)人民政府报告。

Ⅲ级:出现人员受伤、被困或其他突发事件,组委会及时启动应急工作预案,并及时向承办地镇(街)人民政府汇报,在当地政府统一组织领导下,积极开展处置工作。

2.响应程序

大型文化活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程序,按逐级负责、属地管理、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各级响应要做到组织严密、快速反应、措施果断、稳妥处置。

在应急响应的同时,要注意突发公共事件可能产生的关联事件,并争取提前对涉及领域和有关部门发出预警信息,以避免次生、衍生或耦合灾害事件的出现。

(二)通讯

1.器材配备

大型文化活动应配备良好的通讯器材设备。

2.相关资料

公共文化场所和室内文化场所(地)应具备场地简介、平面布置图示、重要基础设施分布简图及外部救援单位(人员)联系电话;人员疏散和逃生路线、安全导向标志;消防设施配置图;相邻环境、周边交通道路图示等。

3.通讯方式的公布

应急工作通讯簿应配发给每个组织机构和指挥层次,其中安全保卫负责人的通讯方式要印在活动的方案、工作安排上。

(三)指挥和控制

1.统一指挥

突发文化活动事件的应急指挥与控制工作要坚持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的原则,认真执行报告、请示制度和预案确定的决策程序,各级组织机构内部成员单位工作任务要明确,每一级要有确定的负责人。现场指挥工作要扁平化,减少环节,指令准确无误,组织行动迅速,各方配合协调,应急处置急而不乱、快而有序。

2.现场指挥

突发文化活动事件应急工作的现场指挥以属地为主,公共文化场所所在地和活动举办地镇(街)人民政府授权有关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3.应急负责人

公共文化场所负责人和举办较大型文化活动的单位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为应急负责人。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负责人应在最短时间内向所在地和举办地镇(街)人民政府报告,经所在地和举办地镇(街)人民政府负责应急工作的部门授权后,尽快启动本级应急预案,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应急保障和应急处置工作。

(四)医疗卫生

在举办规模大、周期长、参加人数多的文化活动前,有关主管部门要主动与当地卫生主管部门联系,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制定医疗卫生保障方案,落实卫生医疗具体措施,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能快速、高效、有序地进行医疗救治和卫生应急处理,保障活动期间人员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五)安全防护

1.危险目标与危险区

大型文化活动中突发事件时,现场指挥机构要在第一时间内快速反应,准确判断事件性质,确定危险目标和区域,划分危险区和安全区,迅速设立隔离区(带),部署和实施应急保障方案,采取果断安全措施,对在危险区域的人员及重要物资进行紧急施救。

2.群众人身安全

处置文化活动中突发事件,首先要保证群众的人身安全。疏散现场群众要按照预案规定的安全方式、方法、路线进行,要有专人指挥和引导,维护和保障现场秩序。对身处危险区域的人员须采取紧急救助措施,实施救援的同时要注意掌握现场人员情况、及时清点人数,防止遗误。

3.应急人员安全

按照应急预案任务分工,应急工作人员进入和离开事件现场要严格遵守安全规定和应急处置程序,服从现场指挥调动,有组织、有秩序地开展工作,避免或减少应急工作人员出现伤亡事故。在有火灾、触电、爆炸或毒害性危险的现场环境区域,须有安全保护措施,应急工作人员防护装备和器材应达到防火、防爆、防毒、防化安全要求。

(六)应急结束

大型文化活动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应确定事件结束的指标,符合结束指标时,组织活动的当地人民政府授权有关部门宣布应急工作结束,尽快恢复事发地正常的社会治安秩序,提供并公开发布相关信息。

五、应急保障

(一)基础保障

市文旅局和大型文化活动组委会应与财政、通信、电力、供水等保障部门协调确定应急工作基础保障方案,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必备的资金和物质保障。应急工作所需资金须列入大型文化活动经费预算。

(二)救援保障

市文旅局和大型文化活动组委会应与财政、公安、交通、消防、卫生防疫、电力等部门协调确定救援工作保障方案,根据不同类型突发公共事件的特点确定所需的人员、设备、物品、交通运输工具,落实应急队伍、应急物资装备、应急处置保障措施。

六、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市文旅局和文化活动组委会应根据事件特点确定善后工作程序,成立善后工作小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结束,善后工作小组专职处理人员安置与补偿、污染物的清理、社会救助物资的管理与监督、应急人员和受灾人员保险理陪等善后工作事项。

(二)总结报告

市文旅局和文化活动组委会应在应急工作结束后综合各方面的情况形成总结报告,全面查清事件起因,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

七、预案的管理与更新

(一)预案的制定

本预案主要从总体方面进行了概述。各项公共文化场所、文化活动的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以及每个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地)要根据本预案确定的原则和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分专项制定具体详细的应急预案。

(二)预案的更新

市文旅局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以保证预案的前瞻性和科学性。举办各级各类文化活动的有关部门要注意了解突发公共事件的新种类、新变化、新特点以及应急措施的新技术、新方法等,并结合自身活动规律,及时完善预案。

(三)预案的解释

本预案由博乐市文旅局制定并负责解释;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审核人:田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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