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社保提升工程。
一是依托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加大社会保险宣传工作力度,促进参保续保和扩大覆盖面。截止4月30日,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9665人,为11326名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12827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加人数共计40077人,为10837名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发放养老金541万元;失业保险参保19950人,为406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金126万元、医疗补助金86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32984人,为2879人次住院人员和9697人次门诊统筹支付810万元、个人账户支付1053万元。参加大病医疗补助32984人,支付大病医疗保险费用1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27411人,为2398人次支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945万元;工伤保险参保职工22316人,为71名工伤职工支付医疗费29万元、伤残待遇支付106万元、工亡待遇支付144万元;生育保险参保职工22398人,为530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人员支付生育医疗费16万元、支付生育津贴102万元。二是全面安排部署自治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宣传和落实工作。截止目前,共接到报案364起(其中死亡28人),理赔336起,赔付金额总计242.67万元。三是完成基金征缴工作。全市参保人数为127321人,征缴保费1909.81万元。四是根据《关于转发〈关于自治区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博州人社字【2016】22号)、《关于转发〈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经济工作座谈会精神企业不再为退休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博州人社字【2016】104号)文件精神,对符合享受条件的人员进行筛选批复。截止4月,已对68家企业1725人进行了审核,为企业共减负101385.49元,注入个人账户215398.08万。共核查灵活就业人员129人,注入个人账户13895.59元,减负6540.42元。
㈡就业促进工程。
一是扎实开展“就业政策落实年”活动,截止4月30日,全市城镇新增就业2758人,完成全年8700人目标任务的40.32%。二是多渠道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截止目前,转移富余劳动力8800人次,创收4401.3万元。三是推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创业。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登记报到727人,实现就业669人,就业率92%。四是继续推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向就业困难人员推荐公交站台、社区保安、园林、环卫等岗位。同时,根据自治区党委的统一安排,博乐市吸纳了南疆莎车县伊什库力乡120名城乡劳动者就业,统一安置在博乐市环卫局从事公益性岗位环卫工。五是以培训为有力抓手,助力就业创业工作的有序开展。截止目前,进行职业技能培训1493人,其中创业培训300人,城镇失业人员培训296人、农村劳动力培训1152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培训83人。六是推进创业带动就业。截至目前,审批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00万元;开展10期SYB创业培训班,参训300人。七是落实就业惠民资金,2016年共审批发放147万元的社保补贴,共有883人受益,其中灵活就业社保补贴94,1万元,大学生返乡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社保补贴共计4.56万元,5名大中专毕业生受益,在企业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社保补贴(个人享受部分)8.33万元,19名毕业生受益;社区就业援助金全市共上报43人,预计审批金额在8.6万元左右;截至目前,共审批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8笔,共400万元,其中城镇失业人员创业贷款13笔,200万元。八是积极培育劳务经纪人,目前全市共有劳务经纪人88人,劳务合作社62人,劳务公司10人。为鼓励从事劳务输出工作的劳务经纪人及劳务派遣机构,2016年发放以奖代补资金38万元。九是通过为入驻孵化企业提供低1-3年免收房屋租金的创业优惠政策、小额担保贴息贷款、社保补贴、税费减免、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一系列政策扶持,减轻创业者的创业成本,提高创业成功率、截至目前,基地已入驻21家企业,扶持创业30余人,带动就业25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