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让党的惠民惠农政策有效落实,确保每一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都用到群众身上,现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发直补资金公告如下。
一、补贴项目名称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发直补资金
二、补贴政策文件名称及文号
㈠《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
㈡《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管理办法》新政发〔2006〕197号
㈢《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企〔2013〕144号
㈣《关于印发《自治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实名制管理的暂行办法》的通知》新移字〔2016〕34号
三、补贴主管部门
博乐市水利局
四、补贴对象
博乐市境内及外省迁入博乐市境内,经国家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核准的大中型水库的农村移民
五、补贴标准
每人每年补助600元
六、补贴申请流程
以水库为单位,逐级报送,并由国家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博乐市人民政府核准的大中型水库的农村移民,可领取补助。
七、补贴发放频次
按年一次性发放
八、补贴发放时限
专项资金到位之日起30日内
九、发放方式
银行卡发放
十、政策咨询和监督投诉
群众如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发直补资金发放工作有意见建议的,可拨打以下电话。
1.博乐市财政局
主要负责人:蒋湘,联系电话:09092288799
经 办 人:李露露,联系电话:09092261908
2.博乐市水利局
主要负责人:钟崇刚,联系电话:09092232231
经 办 人:钟崇刚,联系电话:09092232231
3.博乐市农商银行
主要负责人:陈杰,联系电话:09096286612
经 办 人:孙孟丽,联系电话:09096286611
2021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