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9日在博乐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博乐市财政局局长 刘贵林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7年博乐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博乐市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博乐市第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7年博乐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㈠2017年预算收支情况
1.财政收入预计完成情况。全市全口径财政收入预计完成16.78亿元,较上年增长13.84%,增收2.04亿元。地方财政收入预计完成11.72亿元,较上年减幅2.02%,减收0.24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74亿元,较上年增长5%,增收0.51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0.98亿元,较上年减幅43.55%,减收0.75亿元。
2.财政支出预计完成情况。地方财政支出预计完成32.16亿元,较上年增长8.73%,增支2.58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31.12亿元,较上年增长12.58%,增支3.48亿元,上解支出0.26亿元,债务还本支出0.31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金0.03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04亿元,较上年减幅46.18%,减支0.89亿元。
㈡2017年预算预计调整情况
博乐市人大九届二次会议通过,2017年地方财政收入13.26亿元,同比增长10.8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46亿元,同比增长1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8亿元,同比增长4.05%。博乐市地方财政支出20.67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37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8亿元;上解支出0.30亿元。
1.收入调整情况。受“营改增”、减税降费政策扩大、五师双河市成立企业划转、财预50号、87号文件规范融资行为等政策,以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目标调整至5%的影响,拟将地方财政收入调减至11.72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减至10.74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调减至0.98亿元。
2.支出调整情况。由于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增加,拟调增地方财政支出至32.16亿元。
㈢财政预算预计执行结果
2017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各项收入总计31.71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74亿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18.43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3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24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31.12亿元,上解支出0.26亿元,债务还本支出0.31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03亿元。收支平衡。
政府性基金预算各项收入总计1.04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地方)0.98亿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0.06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合计1.04亿元。收支平衡。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各项收入8.11亿元,其中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40亿元,利息收入0.03亿元,财政补贴收入0.82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7亿元,其他收入0.09亿元,转移收入0.07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各项支出6.83亿元,其中社会保险基金待遇支出合计5.55亿元,上解上级支出1.26亿元,转移支出0.02亿元。本年结余1.28亿元,年末滚存结余5.03亿元。
㈣博乐市政府债务及偿还情况
2017年自治州下达博乐市债务限额为18.5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4.27亿元,专项债务限额4.28亿元。2017年,我市共申请新增债券资金2.03亿元。债务余额为17.8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3.81亿元,专项债务4.05亿元,均在限额以下。当年偿还债务0.33亿元。按照《自治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暂行办法》测算分析,我市政府债务属可控范围。
以上数字均为博乐市财政预算执行结果预计数,待与自治州财政结算后还会有所变化,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17年财政工作主要情况
面对收支压力,财政部门认真贯彻博乐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和博乐市第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坚持厉行节约,从严从紧编制预算,重点保障市党委、人民政府确定的维稳、重点、民生支出,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㈠全力保障维稳支出,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略)
㈡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完善民生改善保障机制
严格按照“保基本、保重点、保民生、保稳定、压一般、促发展”的支出安排原则,足额保障人员、公用等基本支出,同时积极筹措资金重点保障市党委、人民政府决定的重大项目、民生支出。2017年预计安排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以上。
㈢扶贫资金全覆盖,确保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完成
按照“六个精准”、“五个一批”、“十大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和要求,不断加大脱贫攻坚资金投入力度,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整合各类资金,以贫困村为突破口,2017年共投入各类扶贫资金3.24亿元。
㈣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
一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实行社会综合治税加强税源控管工作的实施意见》;二是制定《关于实行博乐市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实施意见》;三是制定《博乐市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四是继续开展预决算公开工作;五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4189万元;六是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继续深入;七是财政管理平台建设稳步推进。
2017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这是博乐市党委科学决策、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博乐市人大代表监督、政协委员指导的结果,也是各部门及全市各族人民齐心协力、共同奋斗的结果。但是,我们也要清醒的看到,财政运行仍面临一些矛盾和问题:财政收入结构不稳定,新财源培植还在起步阶段,税收对固定资产投资拉动的依赖程度较高;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支出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资金使用效益仍需提高;财税、金融、融资政策研究能力还有待提高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采取相关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2018年博乐市财政预算草案
指导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十九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认真落实博乐市党委决策部署和深化财税改革的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推进供给侧改革,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遵循体制机制、落实政策制度、按照规矩程序工作。加强预算管理,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坚持厉行节约,从严从紧编制预算,控制、降低“三公”经费和行政运行成本。
基本原则:依法合规、完整科学;保障重点、以收定支;坚持绩效、源头控制;推动改革、创新机制;勤俭节约、公开透明;加大监督、确保安全。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我们编制了2018年博乐市财政预算(草案),现将编制情况汇报如下:
㈠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为11.82亿元,同比增长10%。全年一般公共预算财力预计为21.83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11.82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0亿元,调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01亿元。按收支平衡原则安排,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1.83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63亿元),初步安排意见:1.工资津贴、绩效奖立金及个人取暖费支出6.4亿元;2.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2.63亿元;3.基本运行经费支出0.84亿元;4.重点项目支出2.01亿元;5.民生项目本级配套支出1.41亿元;6.债务还本付息支出1.47亿元;7.总预备费支出0.2亿元;8.PPP支出责任支出2.05亿元;9.上解各类专项0.26亿元;10.上级专项支出4.56亿元。主要用于城乡义务教育等各类教育补助、城乡居民养老及医疗保险、财政扶贫、公路建设、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困难群众救助、就业、农村危房改造、普惠金融发展、农业保险保费及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方面支出。
㈡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全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0.82亿元,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0.78亿元,城市配套费收入0.02亿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0.02亿元。全年基金支出预计为0.82亿元,其中:1.PPP支出责任支出0.36亿元;2.债务还本付息支出0.42亿元;3.城市维护费支出0.02亿元;4.农业土地开发支出0.02亿元。收支相抵,收支预算平衡。
㈢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各项收入9.44亿元,其中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56亿元,利息收入0.04亿元,财政补贴收入1.39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4亿元,转移收入0.04亿元,其他收入0.01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各项支出7.99亿元,其中社会保险基金待遇支出6.18亿元,上解上级支出1.78亿元,转移支出0.03亿元。本年收支结余1.45亿元。年末滚存结余6.18亿元。
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按照新《预算法》要求,我市将进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点,并逐步扩大纳入预算编制企业范围,2018年,将对4家国有经营性企业进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点,预计可上缴利润223万元,其中安排博乐市阳光热力有限责任公司脱硫除尘技术更新项目支出69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使用154万元。
四、2018年财政重点工作
2018年,财政部门将继续以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引,以维护社会稳定与长治久安为总目标,坚决贯彻落实市党委、政府的工作安排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化财税改革,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2018年预算任务,为全市尽快实现“两个率先”提供有力的财力支撑。
㈠优化支出结构,促进社会稳定全面发展。加大维稳支出力度,全力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促进社会全面发展。结合国家、自治区和自治州、博乐市战略部署、政府施政目标,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资金、压缩一般性支出,加大对重大改革、重要政策、重点项目以及民生工程、脱贫攻坚的支持力度,确保2018年民生支出占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以上。
㈡严格落实扶贫工作,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继续做好贫困户种植业扶持、危房改造、贫困户学生“雨露计划”、贫困人口农村养老保险补贴、有劳动能力贫困户就业培训、小额信贷及利息补贴等惠民政策的落实,做到脱真贫、真脱贫。进一步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强化对财政扶贫资金管理责任追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权责一致、失责必究、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依法有序的原则,强化扶贫领域执纪问责,使脱贫攻坚工作扎实有效推进,确保贫困群众和全市人民一道实现共同富裕。
㈢保障节能环保支出,建设美丽博乐。牢固树立和努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继续推进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防护林工程建设、水污染防治、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建设。努力建设美丽博乐,为全市人民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㈣坚决落实财税任务,狠抓增收管理。认真落实财政收入目标责任制,强化组织收入工作责任,严格贯彻落实博乐市《关于进一步实行社会综合治税加强税源控管工作的实施意见》,逐步建立“政府领导、税务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制度保障、信息支撑”的社会综合治税信息交换平台体系,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做好相关政策宣传,支持企业发展、涵养地方税源,积极挖掘新的税收增长点,吸引异地企业落户博乐,增加财政收入。
㈤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风险。严守中央关于政府债务管理的红线和底线,加大政府债务管理力度,在人大批准的政府债务限额内积极申请新增债券额度,将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严格落实《博乐市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着力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
㈥继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完善财政运行机制。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工作;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开展博乐市2018年-2020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深化国库管理改革制度工作;进一步推进县乡财政资金管理工作;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继续对部门结余资金进行清理,加大结转和结余资金的统筹使用力度;继续建立实行追踪问效和反馈机制;深化预算公开工作,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加强对财政、经济重大问题的研究,积极参与我市产业政策和投融资规划的制订,主动进行经济形势分析、经济运行跟踪、经济宏观管理,不断拓展和充分发挥财政收、支、管、调的职能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各位代表,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经济社会发展面临困难和挑战因素增多,全面做好2018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而意义重大。我们将按照本次会议要求,明确目标,严格标准,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会议确定的任务,为我市各项事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名 词 解 释
为了便于各位代表能够全面了解财政管理有关情况,更好地审查《关于2017年博乐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博乐市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现将报告中涉及的名词解释说明如下:
地方全口径财政收入:是指地方区域内所有财政收入的总和。但通常我们所说的地方全口径财政收入仅指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基金预算收入和上划中央“四税”(增值税50%部分、消费税100%部分、企业所得税60%部分和个人所得税60%部分)的总和,不包括海关负责征收的关税和代征的增值税。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通过一定的形式和程序,有计划筹措的归国家支配的资金,它是国家行使其职能的财力保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是构成地方财政收入的一部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由财政部门组织、纳入预算管理、具有指定用途的各项收入,它属于列收列支项目。
地方财政收入:是指按照分税制财政体制,归地方收入的地方税、共享税的地方分享部分以及纳入地方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
上解支出:是指按财政体制规定由本级财政上缴给上级财政的款项。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期财政规划:是指在科学预判未来三年财政收支情况的基础上,合理确定财政收支政策和重大项目资金安排,逐年滚动管理,实现规划期内跨年度平衡的预算收支框架。
“五位一体”: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
“四个全面”: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
供给侧改革:从提高供给质量出发,用改革的办法推进结构调整,矫正要素配置扭曲,扩大有效供给,提高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两个率先”:即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