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博乐市2017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的报告
─2017年8月10日在博乐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
博乐市财政局副局长 牛春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由我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博乐市2017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和2016年政府债务限额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各位领导提出宝贵意见。
一、预算调整情况
㈠ 关于预算调整的情况
《预算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中央预算和经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地方各级预算,在执行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一是需要增加或减少预算总支出的;二是需要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三是需要调减预算安排的重点支出数额的;四是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
1.关于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涉及预算调整的相关情况
⑴ 关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提取和使用的法律政策依据
根据《预算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可以设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的不足”。第六十六条规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年度执行中有超收收入的,只能用于冲减赤字或者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各级一般公共预算的结余资金,应当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⑵ 关于我市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提取和使用情况
根据《预算法》相关要求,截至2016年末,我市已累计从一般公共预算中提取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953万元,并一直未使用。其中:2015年末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12万元;2016年末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41万元(含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2015年政府性基金结余14万元)。
今年,为落实州、市党委、政府的各项重大方针政策,通过盘活存量资金解决1236万元,但仍有较大缺口,拟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953万元以缓解财政支出压力。其中: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2064万元、维稳支出818万元、玉米螟综合防治经费71万元。今年超收部分,将按有关规定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关于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涉及预算调整的相关情况
地方政府债券分为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一般债券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融资,由地方政府发行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偿还的政府债券;专项债券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融资,由地方政府发行主要以对应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或专项收入偿还的政府债券。新增债券资金要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优先用于保障在建公益性项目后续融资,严格控制安排能够通过市场化方式筹资的投资项目等。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自治区财政厅转贷我市2017年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20000万元,分别为:博乐市安防技防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6000万元;博乐市边合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000万元;博乐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美丽乡村五期)建设项目4000万元;博乐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美丽乡村二期)建设项目4000万元;博乐市城乡学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00万元;博乐市城乡医疗卫生设施建设项目1000万元。此项调整需调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000万元。
综上,2017年博乐市收支规模共调增229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增22953万元。
㈡ 预算调整后平衡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
经上述预算调整后,博乐市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收入总计由年初预算188676万元调整为2116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188676万元调整为211629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收入由2953万元调整为0万元。
支出总计由年初预算188676万元调整为2116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188676万元调整为211629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二、2016年博乐市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㈠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文件,“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实行限额管理,地方政府举债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地方政府在国务院批准的分地区限额内举借债务,必须报本级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
㈡按程序确定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⒈清理核实2016年末地方政府存量债务
按照中央、自治区关于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要求,2016年底我市开展了政府性存量债务清理整顿工作。2016年自治区共转贷我市债券资金71526万元,其中:置换债券资金42969万元,新增债券资金28557万元。截止,2016年末博乐市政府债务(即审计口径中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16308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22039万元,专项债务35780万元。
⒉自治州核定我市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下达各县(市)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博州财预[2016]144号)文件,自治州核定我市2016年末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655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22700万元,专项债务42800万元。
⒊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以2014年清理甄别确定的政府债务余额和2015-2016年分配的新增债券额度为基础,按照风险可控、统筹兼顾的原则,确定博乐市2016年政府债务总限额1655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22700万元,专项债务42800万元。
三、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情况
2017年2月我市根据《博乐市财政存量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共收回存量资金1236万元,现已全部用于维稳支出。
以上是博乐市2017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请予审议,如无不妥,恳请博乐市人大常务委员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