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财政报告

博乐市201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日期:2016年08月23日

来源:市财政局

点击量:

分享:


博乐市201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

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6821日在博乐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博乐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贵林

 

各位代表:

受博乐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博乐市201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一、201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上半年,博乐市财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紧紧围绕博乐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坚定不移地贯彻“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改革、强管理”的方针,充分发挥财政职能,积极组织收入,不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加强财源建设,深化公共财政改革,加强财政监管,严肃财经纪律,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地方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2016年上半年,博乐市地方财政收入完成45420万元,完成预算的35.02%,同比增幅3.5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9480万元,完成预算的39.6%,同比增长10.34%,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1913万元,完成预算的39.55%,同比增长12.15%;非税收入完成7567万元,完成预算的39.83%,同比增幅3.3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940万元,完成预算的19.8%,同比减幅26.35%

地方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2016年上半年,博乐市地方财政支出完成133737万元,完成预算的64.89%,同比增长9.7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27813万元,完成预算的72.59%,同比增长12.3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5924万元,完成预算的19.74%,同比减幅26.2%

因年度地方性政府债券使用方向发生改变,导致上半年财政支出结构有增有减。地方财政支出主要项目:一般性公共服务支出18167万元,同比增幅18.34%;公共安全支出6569万元,同比减幅9.07%;教育支出22023万元,同比减幅12.5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86万元,同比增幅9.54%;医疗卫生支出12458万元,同比增幅53.52%;城乡社区事务支出7803万元,同比减幅33.8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38万元,同比减幅1.89%;农林水事务支出11537万元,同比减幅28.35%;住房保障支出23646万元,同比增幅181.33%

2016年上半年财政工作主要做法

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博乐市财政部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市党委一系列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立足新起点,大力实施“生态立市、产业强市、民生安市”三大战略,锐意改革,扎实工作,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坚持勤征细管、培育税源,财政收入稳步提高。严格收入目标管理,落实工作责任。主动协调抓本级收入入库,把财政收入计划指标细化分解到各职能部门,明确工作任务,充分调动了各部门组织收入的积极性;强化税收征管,确保应收尽收。密切关注财经税收政策,认真分析影响财政收入的各项要素,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重点税源企业的调研和政府性投入,全面掌握其税收变化情况,坚持依法治税,加强税收征管和清欠追缴力度;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努力挖掘增收潜力,将应纳入财政管理的土地出让金、国有资产经营收入等各项非税收入足额征缴入库。

坚持统筹安排、突出重点,支出结构不断优化严格控制和压缩一般性开支,重点转向社会稳定、民生事项等公共服务领域,确保农业、教育、科技、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支出需要。1-6月,累计投入民生支出102685万元,占公共财政总支出的80.34%加大扶贫攻坚投入,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好教育扶贫、医疗卫生扶贫、低保兜底政策等十项扶贫政策,确保扶贫政策落实到位。1-6月,拨付专项扶贫资金5310万元,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融资贷款25000万元,对农村5+2”工程和人居环境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升级。

坚持创新思路、真抓实干,改革任务有序推进。结合新《预算法》继续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等财政管理制度改革,规范了财政管理制度和各项工作流程。开展了经济分类科目政府(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明确了预算资金的使用方向,硬化了预算约束。执行新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试编2015年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规范运行机制,对常用的物品实行定点采购,提高了采购效率。1-6月,采购金额41060.69万元,节约资金5273.43万元,节约率10%稳步推进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工作。制定《博乐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操作指南(试行)》,规范PPP项目工作流程。围绕环境整治人居环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改造、水利、医疗、养老等内容,建立项目储备库。截至目前,我市通过PPP项目总投资已达41.15亿元。

坚持加强监督、提升效能,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加强财政监督,严肃财经纪律。自5月起,组织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截至520日,全市共130个行政事业单位,5个国有企业开展了自查自纠,自查面达100%。同时,由纪检、审计、财政成立联合督察组,对全市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小金库、津补贴发放情况、非税收入征缴情况、公务卡使用等财政资金安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完成政府债务管理工作。做好3.8亿政府置换债券资金偿还政府存量债务工作及将2亿政府新增债券资金用于棚户区改造工作,进一步提高了政府公信力,增加了改善我市民生资金来源渠道;积极开展国有资产清查,420日至731日,对全市预算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实。针对清查中发现部分单位存在捐赠资产、在建工程不及时入账、重采购轻管理等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今后将继续跟踪推进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

二、2016年下半年财政预算执行的主要措施

为确保完成全年财政预算执行目标任务,下半年,财政部门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强财政管理,严格预算执行,采取以下几点措施,全力服务我市发展改革稳定大局。

坚持增质增量,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坚持依法治税,依法强化征收措施,确保经济发展成果充分体现到财政增收上来。强化重点税源跟踪与动态监控,提高税收征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完善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加大清缴力度,确保各项收入依法、及时、足额入库。同时,认真贯彻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快推动转方式调结构,提高税收收入比重。盘活存量,用好增量,着力调整财政投入方向和扶持方式,全力支持全局性和战略性的骨干企业发展壮大和中小企业快速发展,做强主体财源,采取市场化手段引导和撬动金融、社会资金投入,放大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坚持有保有压,推动社会事业发展。充分考虑经济减速、结构调整、深化改革、财政收入增速下降等带来的新情况、新矛盾,统筹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切实做好民生保障工作。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确保教育经费投入;支持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认真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保障农民基本利益;落实完善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同时,加强民生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狠抓财政支出管理。进一步完善支出制度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和自治区、自治州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各项规定,严控包括五项经费在内的各项行政经费,将更多资金用于民生和社会事业发展。

坚持提绩提效,着力加强财政管理。主动推进部门预算公开工作。贯彻执行好新预算法,全面推进依法理财,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实行规模控制,将政府债务分类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严格政府债务举借审批程序,规范举债融资机制,严控新增债务,完善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妥善处理存量债务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加强政府采购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将财政预算覆盖范围内的各类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围。稳步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划转、投融资平台公司管理等工作。规范财政监督。进一步加大对预算单位和财政自身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特别是加强对民生重大政策有效落实的监督检查。

各位代表,全面完成今年财政收支预算,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财政部门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虚心听取市政协和列席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开拓进取,努力完成全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把博乐市打造成繁荣富裕、文明开放、和谐幸福、宜业宜居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做出新的贡献!

 

关闭

网站链接:
  • 国家及部委网站
    人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住建部
    科技部
    教育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司法部
    外交部
    民政部
    公安部
    财政部
    水利部
    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化和旅游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发改委
    民委
    国资委
    生态环境部
    广电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中国气象局
    中国地震局
    中医药管理局
    外国专家局
    林业局
    体育总局
    外汇管理局
    海洋局
    粮食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
    审计署
    海关总署
  • 省区市政府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江苏
    山东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广东
    广西
    湖北
    湖南
    河南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河北
    山西
    四川
    贵州
    云南
    海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区政府部门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厅
    科技厅
    科技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
    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厅
    民政厅
    司法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然资源厅
    生态环境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农业农村厅
    商务厅
    文化和旅游厅
    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厅
    外事办公室
    审计厅
  • 地州市政府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塔城地区
    阿勒泰地区
    克拉玛依市
    昌吉回族自治州
    乌鲁木齐市
    哈密市
    吐鲁番市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阿克苏地区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喀什地区
    和田地区
  • 县市网站
    阿拉山口市政府网
    精河县政府网
    温泉县政府网
    第五师双河市政府网
  • 常用链接
    博尔塔拉新闻网
    博乐市文明网
  • 备案序号:新ICP备09005285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6527010006

    新公网安备 652701020000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