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中秋”、“十一”双节期间药品监管,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博乐市纪委监委对药品销售单位开展节前药品安全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以处方药销售、药品网络销售管理规定落实情况等环节,重点对药品的进货渠道、销售、储存管理、有效期管理以及从业人员管理等药品质量全过程合规情况进行了检查,确保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针对近期天气多变,季节性呼吸道等疾病增多,检查人员重点加强对感冒发热用药、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特殊群体用药等重点品种,采购渠道管理、温湿度监测管理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当场责令整改。截至目前,共检查药品零售企业(含网络销售企业)5家,现场整改2家。

通过联合检查,进一步提高了辖区药品销售单位的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及时处置药品质量安全和安全隐患问题,从源头上有效遏制药品安全事故发生,最大限度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审核人:王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