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博乐市食盐经营质量安全监管,维护食盐市场秩序,规范食盐主体行为,督促经营主体落实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广大市民吃上“放心盐”。5月1日起,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食盐质量安全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结合辖区实际情况,以超市、农贸市场、学校食堂等为重点区域,重点检查食盐经营者主体资格是否合法,经营行为是否规范,采购的食用盐是否从正规渠道购入,食品经营户是否落实采购索票、台账登记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情况,确保食盐来源可溯、去向可查、责任可究。检查同时,执法人员向各售盐、用盐单位普及宣传盐业法律法规,督促其完善食盐购销台账等相关制度。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2人次,检查食盐经营户71家,5家食堂,检查中发现问题6个,均为食盐零售单位索证索票制度落实不到位,未发现其他违法行为。

此次专项检查活动,有效强化了对食盐经营行为的监管,进一步规范食盐市场秩序,科普了食盐质量安全知识,提高了社会参与度。为让市民吃上放心食盐,营造健康的市场环境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审核人:李新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