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提高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意识,严厉打击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法行为,4月14日至15日,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青达拉街道派出所在该辖区内开展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联合执法行动。

此次行动主要以休闲吧、烧烤吧、酒吧等餐饮和娱乐性场所为重点,执法人员采取调取监控视频和消费记录、查询公民身份信息等方式检查经营主体是否存在向未成年人售酒现象,是否在经营区域显著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或“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等标志。此次夜查行动,共检查5家休闲吧、7家烧烤吧、8家酒吧,发现1家经营主体涉嫌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违法行为,1家经营主体因无照经营已责令停业整顿。

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强联合执法力度,重拳出击,坚决严厉打击向未成年人售酒的“无底线”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审核人:艾萨江·伊力哈木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