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博乐市药品经营企业陆续复工复产以来,博乐市市场监管局坚决贯彻落实博州市场监管局和博乐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安排部署,继续把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做为当前药械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保障群众用药安全,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一是加强对退热药品下架,感冒咳嗽腹泻抗病毒购买实名登记工作进行跟踪检查。按照州局文件精神,我局要求辖区内所有药品经营企业自7月22日开始, 对“退烧类药品”一律下架,暂停销售并做好封存保管工作;感冒、止咳、腹泻、抗病毒类药品(要求下架的功能主治中含有发热内容的药品除外)执行登记销售,要求代购人员和药品购买群众实名登记工作,做到凡购买必登记,同时药店每日向我局报送《零售药店销售感冒止咳腹泻抗病毒类药品信息登记表》。截止当前,全市共有121家药品经营企业恢复正常营业。
二是要求药店店内每天进行2次消毒、通风并做记录;员工每日测温2次并做记录。同时,落实对所有进店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消毒和查看健康码等疫情防控措施。
三是对零售药店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工作,要求药店做到明码标价,诚信经营,不得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同时鼓励经营企业努力补充货源,保障口罩、消毒杀菌用品、抗病毒药品等防疫用品的供应。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对辖区内药械经营企业开展全覆盖式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制售、超范围经营或无证经营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疫情防控措施不力行为。
下阶段,我局将持续加大药械市场监管力度,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药械市场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