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市2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和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博乐市溢祥商行、博乐市楼兰自选商行销售不合格食品案。
㈠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查,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检验报告(No:A2190294716701003C),报告中显示博乐市溢祥商行销售的古海尔焦味营养饼干、博乐市楼兰自选商行销售的呼喜迪丽泡菜,经抽样检验,项目不符合GB5009.28-2016和GB5009.12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结果为不合格。
㈡我局执法人员对博乐市溢祥商行、博乐市楼兰自选商行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食品。经调查,该批次食品已全部销售给消费者。
㈢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博乐市溢祥商行、博乐市楼兰自选商行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两家商行已分别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
㈣我局已依法对博乐市溢祥商行、博乐市楼兰自选商行进行立案调查。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