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乐市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北部,距乌鲁木齐市524公里,是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首府、博尔塔拉军分区所在地。博乐市下辖四镇一乡一个国营牧场和五个街道,居住着汉族、蒙古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回族等28个民族。博乐市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中通道及新亚欧大陆桥、中国—中亚经济走廊重要节点城市,是中俄哈蒙阿尔泰区域合作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重要的边境经济合作区。
近年来博乐市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推进“生态立市”战略实施,持续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人大政协监督支持、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生态文明建设大格局。现将我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情况报告如下:
一、生态文明法律制度、工作机制逐步完善
先后制定了《博乐市各级党委及其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博乐市环境保护局与第五师环境保护局联合协作暂行办法》《博乐市水利工程供水水费计收和使用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通过深化实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进一步明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统筹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各项任务,为博乐市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成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出台了《博乐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博乐市水体达标整治方案(2016-2020年)》《博乐市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博乐市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博乐市2017年过渡期风电清洁供暖实施方案》《博乐市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博乐市可再生能源清洁取暖实施方案》《博乐市“十三五”电动汽车及充电设施发展规划》《博乐市电气化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等生态环境保护有关的规划方案,为健全博乐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提供了依据和指南。
二、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
2023年博乐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
大气环境方面,2023年空气质量优良比为95.1%;其中,优天数90天,占比24.7%;良天数为257天,占比70.4%;轻度污染天数为14天,占比3.8%;中度污染数为3天,占比0.8%;重度污染数为1天,占0.3%。未出现严重污染天数。
水环境方面,2023年博尔塔拉河水质三个断面水质均符合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无劣V类水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哈拉吐鲁克水源地水质变好,未出现黑臭水体。
土壤环境方面,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建立健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联系协调机制。推进危险废物规范管理,加强辖区222家车辆维修企业废矿物油贮存等环节的监管,发现问题,立查立改;督促博乐市19张床位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医疗废物电子转移联单录入申报工作。开展农田废旧地膜清理专项行动,博乐市2023年清理地膜36.8万亩,春播使用推广的0.015mm地膜900吨,覆盖耕地10万亩。三是推进垃圾焚烧发电资源化利用进程。截止到2023年底,博乐市无受污染耕地及污染地块,土壤环境总体良好。博乐市严把环评审批准入门槛,制定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年度控制目标,无涉重金属行业。
环境监察执法方面,持续加强“散乱污”整治,2023年,博乐市出动环保执法人员870人次,检查企业290家次,行政处罚立案13件,其中8件为免于处罚案件,罚款金额10.1余万元。截至目前,受理“12369”投诉案件7件,“12345”环境投诉41件,回复率、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严把环评审批关,博乐市2023年共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2个,备案登记146个,无“两高”企业落地。切实做好环境监测等工作,已完成博乐市声功能区300个点位普查工作,提交自治区《博乐市声功能区声环境点位优化调整技术报告》;完成编写博乐市2023年空气质量分析报告;完成生态县域2023年考核工作;做好辐射站日常运维及采样工作。
三、绿色经济运行持续向好
近年来博乐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综合经济实力大幅提升。2023年全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固定资产投资增长4.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0%,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20%,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7%,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5.5%、10%,发展态势和质效持续引领全州。
工业绿色转型持续推进。博乐市加强燃煤企业排放改造和工业经济绿色转型。2021年,全市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达标,已完成除尘脱硫脱硝设施提升改造。截止2023年,新疆博圣酒业酿造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天莱香牛食品有限责任公司2家企业已经成功申报自治区级绿色工厂,五台园区、边和区2家企业获得自治区级绿色园区荣誉称号。
生态农业持续发展。大力推广精量播种、测土配方施肥等一批先进适用农业技术,标准化作业基本实现全覆盖。玉米免耕无膜种植水肥一体化集成技术取得新突破,开创了西北干旱地区保护性耕作技术应用先河。完成高标准农田、阿热勒托海灌区等一批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惠民项目建设,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圆满收官。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加速推进,发挥“龙头企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农牧民”利益联结机制效能。成功创建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青得里镇定吉格村成功创建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承办全国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和锌肥科学使用技术培训班及自治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暨高标准农田建设北疆现场会;天莱牧业通过全国第一批农业高质量发展标准化示范基地认定。
旅游经济复苏回暖。中禾康养生态酒店、博河记忆等9个项目稳步推进。新建通信基站161座、充电桩70个、停车场9处、旅游厕所6座、加油站1座,“三难一不畅”问题得到有效缓解。新增疆内外航线5条,直飞航线达到16条。新增餐饮347家,引进粤菜、徽菜、浙菜等新菜系,丰富博乐市餐饮体系。酒店数量达到88家床位8930张;提升孛罗古城探寻古迹、赛马场马文化等9条研学游精品线路,与全州旅游资源串联成线。明格陶勒哈村、阿里翁白新村、介格得布拉格村入选第六批中国传统村落。创编音乐剧《三生情·孛罗恋》、民俗情景剧《孛罗盛宴》等各类精品文艺作品35个,数量达到前3年之和。开展《美丽的草原我们的家》“百名网络大V博乐行”等系列活动,《灵壤博乐》城市形象宣传片正式发布,累计观看量达13.4亿次,来到博乐不想走的知名度、美誉度持续攀升。成功举办中国公路自行车联赛博乐站、中国新疆第十五届环赛里木湖公路自行车赛等各类文体旅赛事活动223场次。全年接待游客突破760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66亿元。
四、人民生态生活持续提升
人居环境持续改善。2023年博乐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城镇污水处理率均维持在97%以上。博乐市切实做好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加强了垃圾处理设备的配备、维护和管理,完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模式,严格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程序,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确保焚烧发电和垃圾处理场的安全运营,建章立制,形成垃圾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2023年博乐市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村占比达到100%。
生活方式绿色化。近年来博乐市持续绿色建筑的新建和改造工作,2023年新建绿色建筑面积占比为100%。近年来博乐制定出台了《博乐市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博乐市生活垃圾分类责任分解方案》和《博乐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小组分工及职责》等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规范性制度文件,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基础设施建设,在各个小区投放生活垃圾收集亭、垃圾分类收集房,在全市公共机构、居民小区放置“四分类”垃圾箱,在城区主次干道更新“两分类”垃圾箱。强化校园教育,开展多形式的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营造“垃圾分类,从我做起”的良好氛围。
五、生态文明理念逐步普及
强化生态文明培训。博乐市干部教育培训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首要任务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2023年博乐市开展了多次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专题培训班,同时在干部培训班中均设置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与绿色发展等课程,确保参训人数比例达100%,切实提升广大干部环境保护思想认识,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生态文化宣传发展。博乐市各单位相继开展了“六五”环境日、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月、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等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社会化和媒体宣传活动,通过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等方式,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促进全社会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培养公众低碳节能、光盘行动、共建清洁美丽世界、建设美丽博乐的精神,极大地提升了公众对博乐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六、2024年创建工作计划
2024年是我市正式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申报及评审工作的关键之年。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州、市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确保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向好,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扎实做好各项申报工作
在2023年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申报的基础上,做好再次申报前的各项巩固完善和查漏补缺工作,学习生态环境部对于创建工作的最新指导资料,补全指标数据资料,做好重点指标的数据资料填报和核验工作,确保各项报告内容完善、结构完整,确保指标档案的数据资料万无一失、不出差错。
(二)持续筑牢生态绿色优势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紧跟“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战略部署,加快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与“无废城市”创建等工作的衔接,积极探索生态友好型高质量发展模式。坚持不懈深化环境治理,大力推进生态建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快建成生活环境自然优美、生态系统稳定健康、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
(三)持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深化“三水”统筹,提升水生态环境。强化“三水”统筹管理,持续深化水污染防治,加强河湖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饮用水安全水平,加强水环境风险防控,健全水生态环境监测。坚持协同共治,持续改善大气环境。加强污染协同控制减排,切实加强工业废气污染治理,持续推进VOCs污染治理,深化推进移动源污染治理,深化扬尘等面源污染治理,强化预警预报与联防联控。推进系统防治,保障土壤安全利用。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系统防控,推进土壤安全利用,开展地下水污染综合防治。
(四)全面落实重点项目
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是创建指标成功达标的有力保障。要全面落实《博乐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中布置的26项重点项目,各组织实施部门要锚定既定时间节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任务,落实责任。要按照分工,围绕重点项目加强督查、指导和调度,按时序要求完成任务。
(五)积极开展宣传工作
继续重点关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宣传教育工作,更新我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宣传片,展示创建历程和创建实效。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灵活使用各类传播媒体,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动员和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之中。加大对基层群众的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爱护环境、低碳消费、绿色发展的生态文明理念,形成全社会共同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大格局。
审核人:王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