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生态环境局博乐市分局关于
2022年2月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
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2月14日-2022年2月1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09-2281351(兼传真)
通讯地址:博乐市南城区前程路5号楼A区304,邮编8334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博乐市佳煜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厂房建设项目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乐边合区金纺路3号 |
博乐市佳煜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新疆朗新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厂房改造总面积15000m2,包括高端涂布生产线、普通涂布生产线、淋膜生产线和涂布生产线。本项目建成后主要生产各种用途的胶带,主要包括PET电子木切胶带-7970、PET电子木切胶带-7965M(红膜)、绕线/留边胶带-PET红模绕线胶带、PE/EVA泡棉胶带-泡棉基材双面胶、PE/EVA泡棉胶带-泡棉基材双面胶粘带-DP1010WG、高强度绵纸胶带-DS312。本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环保投资62.0万元。 |
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搅拌、过滤和涂布烘干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 主要为烘干过程产生大量的挥发性有机物;本项目车间为独立封闭的微负压生产车间,烘干废气全部收集处置,搅拌、过滤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收集效率为90%,收集的废气接入1套“蓄热及连续式热力氧化焚烧RTO”废气处理设施。废气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1#排气筒)。本项目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本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和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胶水搅拌过滤、胶带复卷等机械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在60~90dB(A)之间。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的收集、存放和转运,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禁止将不相容的危废堆存在一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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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审核人:王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