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3月16日-2021年3月2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09-2281351(兼传真)
通讯地址:博乐市南城区前程路5号楼A区311,邮编8334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精河县宏域矿业有限公司石灰石分筛线项目》 |
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五台工业园区(湖北工业园) |
精河县宏域矿业有限公司 |
新疆中科同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石灰石筛分生产线1条。项目建成后,年可筛分石灰石30万吨(原料)。 |
(1)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装卸料、运输过程及筛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洒水降尘、道路及场地硬化,车辆覆盖、布袋除尘器等措施处理后,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 项目筛分仅对原料进行洒水降尘,不产生生产废水,营运期的水污染主要来自员工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排入园区排水管网,对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 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时发出的噪声,声级一般在80~85dB(A)之间。在采取环评所提措施后,场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很小。 (4)固废环境影响 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石灰石碎渣、粉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及生活垃圾。 石灰石碎渣、粉料和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可外售给水泥厂;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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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5万吨/年粉体加工项目》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五台工业园区(湖北工业园) |
新疆华通新丝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新疆金辰永信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性质:新建 总投资:总投资600万元、建设规模:年加工15万吨粉体。 建设内容:占地面积29861.65m²,其中建筑面积8127m²,建设有1座标准化生产厂房,建筑面积5400m²,综合服务用房,建筑面积252m²,3座全封闭式库房,建筑面积均为825m²,室外堆场一处,建筑面积1387.43m²。 |
项目运营期间,应注重环保措施,以减少生产对项目区生态环境的影响。在措施合理的情况下,对区域生态环境有一定的改善作用。项目外排的污染物经相应的有效的措施处理后,对附近的空气、水体、土壤和植被等基本无大的影响。 项目运营期间,建设单位进行绿化,绿化有利于调节气候、净化空气、美化环境,也能防止噪声扩散、降低噪声,在厂区周边及道路两侧种植行道树;厂前区为重点绿化区域,种植一些较具观赏性的乔木和花灌木;绿化树种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以选择耐酸碱、抗尘的树种为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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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