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现对《博州金三角工业园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安全填埋场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开,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博州金三角工业园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安全填埋场建设工程项目。
项目区位置: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博州金三角工业园区北侧
工程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安全填埋场建设。
本项目主要处理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建设内容:新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安全填埋场系统以及配套的管理设施。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安全填埋场一座,占地面积4.00万㎡,库容30.6万m³,其中有效库容24.48万m³,处理规模100吨/日,设计使用年限8年。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安全填埋场管理区
管理区位于填埋区南侧,占地面积0.3万㎡,长60 m,宽50 m。管理区主要生产建筑物包括计量间、洗车间、特种车库等,附属建筑主要有综合办公室、门卫、深井泵房、消防水池和化粪池。
3、工业垃圾收运系统:固体废物运输自卸车20吨3辆。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博州金三角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王金柱
电话:13319099088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评价单位:新疆毅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昌北路177号
联系人:刘工 邮箱:285406350@qq.com
联系电话:0991-4513417 0991-4520379(传真)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收集相关文件,确定环境影响评价重点;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深入开展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内容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2)主要工作内容
在对规划项目建设周围环境现状质量状况的调查基础上,对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跟踪监测的方法和环境管理制度。
五、环评审批程序
1.报告书编制完成后报博州环境保护局组织专家评审会,形成专家意见;
2.根据专家评审会会议纪要修改完善报告书内容后报博州环境保护局,经审查和公示后,取得环评批复。
六、公众参与程序和方案以及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
公众参与程序主要包括五个阶段,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如下:
(1)在建设单位确定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
(2)在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收集公众主动提出的意见。公众对该工程有什么意见或建议,在了解公告内容后,将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3)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开,同时公布环评报告书简本。
(4)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公众意见调查、公众意见汇总分析,并进行信息反馈。本工程拟采用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对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环境敏感点的公众、可能受到直接影响的单位代表及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环保专家等进行调查。
(5)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环评报告受理、审批前和审批后对建设项目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博州金三角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