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乐市政府投资项目环评审批管理工作
开展情况
博乐市政府投资项目环评审批管理工作由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统筹负责,博乐市分局具体承担审批前服务、项目选址现场核查及全周期监管职责。近年来,分局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部署,锚定“生态立市”战略目标,在靠前服务、精准核查、闭环监管三方面持续发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与项目建设同频共振,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一、靠前服务,高效推进项目环评审批
分局打破“坐等审批”传统模式,主动将服务关口前移,构建“项目未动、服务先行”的工作机制。主动对接市发改、水利、林草、农业农村、住建等部门,梳理2026年度政府投资项目清单,对水利、市政、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项目,提前开展生态环境要素预判,明确环评类别、指导优化选址选线,有效规避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风险,从源头减少项目落地障碍。
2026年以来(截至目前),分局累计完成建设项目现场核查8个,办理环评登记表备案56个,协助推动9个政府投资项目获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批复,实现了审批服务“零拖延、零梗阻”。
二、精准监管,持续规范环评市场秩序
㈠构建全周期闭环监管体系
分局建立“事前指导、事中管控、事后核查”全链条监管机制,强化审批与执法联动、大数据预警和多部门会商协同。每季度常态化开展建设项目“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差异化监管,严厉查处未批先建、环保设施不落实、批建不符等突出问题,确保项目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建设运营。
㈡强化环评编制市场管理
建立环评编制单位常态化监管制度,通过约谈、通报、失信计分等方式,倒逼编制单位提升环评文件质量。2026年以来,对2家环评文件编制质量较差的单位及相关编制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实施失信记分5分,有效净化环评服务市场环境。
㈢推行柔性执法优化营商环境
制定实施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将10家守法合规企业纳入清单管理,减少现场检查频次,推行首违不罚、轻罚慎罚等柔性执法措施,既守住了生态环保底线,又最大限度减少了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㈠持续规范环评编制管理:完善环评编制单位动态监管机制,常态化开展文件质量抽查,压实编制单位主体责任,全面提升环评文件编制质量。
㈡深化审批服务前置帮扶:建立政府投资项目“一对一”专员服务机制,对重点项目提前介入、全程跟踪,提供环评编制、政策解读、流程指导等全周期帮扶。
㈢用足用好政策红利提速项目建设:精准落实辖区内环评豁免、简化审批等政策,优先保障民生类、生态治理类项目环评审批,推动项目早落地、早见效。
㈣强化审批与执法联动:健全环评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机制,严防项目违规上马,坚决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博乐市分局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