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工单位登记工作程序
1.招工登记时用工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招工简章(内容包括招用工种、条件、工资待遇、人数);
(2)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有关部门批准其设立的文件并加盖公章;
(3)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
(4)受用人单位委托的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2.招工单位要详细填写招工登记表。
3.招工信息录入、整理,及时发布到州政府网站、博乐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众服务平台。
4.信息的发布。将招聘信息向各个社区、乡镇场发布,每月月底整理招聘信息,次月发布到人力资源服务大厅内外的滚动屏幕上,以供前来求职者能及时了解招工信息。
5.信息变更。定期了解招工单位的招聘岗位情况 ,及时变更电脑里的信息和滚动屏幕信息,并将变更后的招聘信息发布各个社区、乡镇场。
二、求职登记工作流程
1.接待、面谈(详细了解求职人员求职意愿和其它相关情况);
2.根据求职人员意愿和基本情况介绍适合的工作岗位;
3.详细填写求职登记表进行登记(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一寸照片一张);
4.收集信息(录入电脑保证信息正确)。
三、流动人员档案管理
(一)大中专毕业生档案
1.毕业生档案每年由博州人才交流中心统一转入我中心,按照毕业年度整理登记造册入库。
2.高校毕业生个人托管档案的,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学籍档案来办理档案托管手续,按毕业生毕业年届分类、登记,录入基本信息存入档案室。
3.高校毕业生的档案在毕业学校或非本地人才交流中心且本人要求把档案转回原籍的,由我中心出具调档函。
4.大中专毕业生考上公职或企业单位录用时,需持录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的调档函、身份证,并由我中心出具档案保管证明。
(二)失业、退休人员档案
1.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档案由单位承办人或本人,持身份证,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到人力资源市场办理托管手续,并登记造册,出具档案接收通知单。
2.失业人员被用人单位聘(录)用的,由聘(录)用单位开调档函,方可提档。
3.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病退和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正常退休女50岁,男60岁,病退女45岁,男55岁,特殊工种退休年龄女45岁,男50岁)我中心进行初审登记并填写提取档案登记表,并把档案送到社保办办理退休,将不符合退休条件人员的情况,填写退档登记表,经主管领导签批后,及时将档案退回我中心,并办理相应的交接手续。
4.失业人员档案在人力资源市场托管的,可办理失业金查询证明、住房公积金提取等各类相关的一系列服务。
四、就业见习工作流程
1.见习生条件
(1)必须是博乐市的户口。
(2)必须是近两年毕业生(中专、全日制普通高校)。
2.见习流程
(1)见习生必须提供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两寸照片一张。
(2)见习生填写见习申请表一份。
(3)用人单位提供见习需求表,并填写需求内容。
(4)出具介绍信。
(5)签订三方协议。
(6)见习生三日内到见习单位报到。
(7)见习生每月按时将见习心得(手写)、见习考核表、
花名册报至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作为见习补助发放的依据。
(8)见习结束后需出具与单位解除见习协议的证明。
五、三支一扶工作程序
“三支一扶” 大学生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工作期间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工作期满后,自主择业,择业期间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1.待遇:工作生活补贴、社会保险、岗前和在岗培训、一次性安家费。2.服务期满政策扶持:机关公务员定向考入、事业单位有限招聘、扶持创新创业、促进自助择业、支持升学深造。)。每年一次“三支一扶”招募。
每年度进行1-2次在岗调查,登记在岗人员和离岗人员,在岗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年度考核,离岗人员须填写离岗审批表和书面申请书。
六、大学生报到实名制管理流程
1.大中专毕业生持报到证、身份证、毕业证到户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报到,进行实名登记。
2.由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根据毕业生实际居住地将其分配至各乡镇及街道。
七、招聘成功人员工作流程
各街道、乡镇(场)每年需上报博乐市招工单位招聘成功人员花名册(用人单位盖章)、身份证、就业再就业登记证、户口本、劳动合同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