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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社区公共就业服务绩效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 新人社发〔2017〕7号

日期:2017年0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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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1685号)精神,建立公共就业服务绩效评估机制,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社区公共就业服务绩效评估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并及时告知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此页无正文)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

20172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社区公共就业服务

绩效评估办法(试行)

社区是城镇就业的基础单元,也是落实就业创业政策、提供公共就业服务、促进就业创业的服务窗口和前沿阵地。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1685号)精神,建立公共就业服务绩效评估机制,进一步提升城镇社区就业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社区充分就业,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估主体

城镇社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工作站

二、评估内容

主要从就业预期目标任务完成、就业政策执行、就业管理、就业服务、就业宣传、满意度六个方面进行绩效评估。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社区公共就业服务绩效评估指标体系》(附件)。

三、评估方式

县(市、区)人社部门负责本地城镇社区公共就业服务绩效评估实施工作。评估周期为一年一次。评估时间为每年12月份。由县(市、区)人社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组成绩效评估工作小组,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社区公共就业服务绩效评估指标体系》,通过查阅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听取汇报、调查问卷和群众访谈等多种方法,对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开展评估。

四、评估程序

(一)自评。社区按照本办法的要求,于每年1130日前完成自评,并准备当年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工作总结、自评情况以及相关辅证材料以备核查。

(二)初评。乡镇、街道(管委会)组织力量对社区进行现场实地评估,形成初评意见。重点核查台账资料、随机抽查。选取一定数量的城乡劳动者样本,采取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调查问卷、入户访谈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

(三)核实确认。县(市、区)人社部门根据初评意见,组织有关专家组成公共就业服务绩效评估小组,进行核实后形成评估意见,提交县级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认评估结果。其中:对拟定为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可直接确定评估定等结果;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须上报地州市人社部门进一步核实后,确定评估结果。

(四)反馈。县(市、区)人社部门要将最终确定的评估结果及时反馈社区,并报地州市人社部门备案。地州市人社部门应将本地区评估结果优秀及不合格的社区名单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五、评估等次

评估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评估结果根据评分标准,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评分标准为:

(一)优秀。评分在90分(含)以上。一般不超过社区总数5%

(二)合格。评分在60分(含)至90分(不含)。

(三)不合格。评分在60分(不含)以下。

六、结果运用

(一)评估等次为优秀的,全区通报表扬。

(二)评估等次为不合格的,全区通报批评。

(三)对评估得分为优秀的,可推荐参加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充分就业社区评选。

(四)评估结果与社区公共就业服务经费补助直接挂钩。对评估等次为优秀的,各地要合理确定补助标准,可从当地失业保险基金提取就业资金中给予资金支持,用于充分就业社区建设相关促进就业支出和完善社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支出。

(五)对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社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工作站工作人员进行通报表扬。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科学的公共就业服务绩效评估制度,是促进和提高公共就业服务质量和效率的关键,对推动就业工作建立现代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人社领域就业服务体制机制改革,具有重大意义。各地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组织专门力量,制定方案,精心实施,抓好落实。

(二)加强指导监督。各地州市、县(市、区)要加强工作指导,规范评估行为,严格按照操作程序组织实施。绩效评估小组要严守纪律,确保绩效评估结果客观公正。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按照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办法从201711日起执行,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计分方法

得分

扣分因素

一、就业预期目标任务(25分)

1.1城镇新增就业预期目标(5分)

当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高于预期目标人数。

5

1.未完成任务计划数不得分;

2.核查工作计划及目标任务下达文件;

3.查看相关工作台帐统计报表和系统数据。上述三帐(表)数据不一致的,每差1人,扣1分,直至该项扣完为止。

4.从工作台帐中随机抽取10-15人进行电话核查,并详细记录或录音,每不属实1人,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

1.2城镇失业率控制(5分)

(1)当年城镇登记失业率低于控制目标。

2.5

(2)城镇登记失业就业率在90%以上。

2.5

1.3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率(5分)

当年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率在90%以上。

5

1.4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清零(5分)

当年认定零就业家庭出现一户消除一户,保持动态为零。

5

1.5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内地高校新疆籍少数民族毕业生就业率)(5分)

(1)毕业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在85%以上。

2.5

(2)毕业年度内地高校新疆籍毕业生就业率在90%以上。

2.5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计分方法

得分

扣分因素

 

 

 

 

 

 

 

二、就业政策执行(20分

 

 

 

 

 

 

 

2.1《就业创业证》发放(2分)

(1)对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发放《就业创业证》应发尽发。

1

核查统计报表和系统数据。

1.每少1人,扣0.1分;

2.未通过系统发放,不得分;

3.每年更新一次。未更新的每少1人,扣0.1分,扣完为止。

(2)《就业创业证》全部通过就业信息系统动态管理。

1

 

2.2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认定(2分)

(1)认定工作申请受理、公示、告知、记载程序公开规范。

1

核查工作台帐,统计报表,系统数据。                       1.凡三帐(表)数据不一致的,每差1人扣1分;

2.认定中每缺失一个环节,扣0.5分,扣完为止;

3.未通过系统管理的,不得分

(2)实名制动态管理。

1

 

2.3就业补贴政策落实(8分)。

 

(1)落实各类企业新招用新疆籍劳动者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做到应补尽补,核查准确,记录清楚。

1

核查统计报表和系统数据。

1.每个政策未落实,该项不得分;                       2.未在系统中记载的,该项不得分;                     3.凡统计报表数据与系统数据不一致的,每差1 人,扣0.1分,扣完为止。

(2)落实各类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做到应补尽补,核查准确,记录清楚。

1

(3)落实登记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做到应补尽补,核查准确,记录清楚。

1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计分方法

得分

扣分因素

二、就业政策执行(20分)

 

 

2.3就业补贴政策落实(6分)

(4)落实高校毕业生返乡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社会保险补贴和生活补贴政策,做到应补尽补,核查准确,记录清楚。

1

 

 

核查统计报表和系统数据。

1.每个政策未落实,该项不得分;

2.未在系统中记载的,该项不得分;                     3.凡统计报表数据与系统数据不一致的,每差1 人,扣0.1分,扣完为止。

(5)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政策,做到应补尽补,核查准确,记录清楚。

1

(6)落实南疆四地州各类企业新招用当地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贫困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补贴政策。

1

 

 

2.4创业扶持政策落实(2分)

 

(1)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帮助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按期催款还款。

1

 

核查工作台帐。

1.每个政策未开展的,不得分;

2.政策记载不完整的,每缺失一项扣0.1分,扣完为止;

3.政策落实超过规定时限的,每差1 人,扣0.1分,扣完为止。

(2)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给予就业援助金扶持。

1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计分方法

得分

扣分因素

二、就业政策执行(20分)

 

2.5职业培训政策落实(4分)

 

(1)对辖区内失业人员的职业培训意愿做到底数清楚,记录清楚。

1

 

 

 

核查工作台帐。

1.每个政策未开展的,不得分;

2.政策记载不完整的,每缺失一项扣0.1分,扣完为止;

3.政策落实超过规定时限的,每差1 人,扣0.1分,扣完为止。

(2)动员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技能培训。

1

(3)动员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创业培训。

1

(4)帮助辖区内符合条件人员落实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做到应补尽补,核查准确,记录清楚。

1

2.6就业援助政策

落实(2 分)

(1)落实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政策,做到应补尽补,核查准确,记录清楚。

1

(2)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微创业项目给予就业援助金。

1

2.7就业专项资金使用(2分)

 

(1)建立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制度。

1

 

 

核查资金申请审核材料支出凭证等资料。每核查出1人有违规行为的不得分。

 

 

(2)就业专项资金严格程序规范管理。

1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计分方法

得分

扣分因素

 

三、就业管理(20分)

 

 

 

 

3.1促进就业目标责任管理(2分)

(1)建立目标责任管理考核制度。

1

 

 

核查相关文件、工作总结、工作简述等资料。每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2)促进就业工作目标清晰、任务具体、分工明确、措施有力、步骤合理.

1

 

 

3.2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4 分)

(1)有机构名称和服务标识。

1

 

 

 

以现场核查为依据,每缺失一项,扣1分。

(2)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和服务窗口,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能够满足日常办理业务需要。

1

(3)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3人以上。

1

(4)工作经费有制度性安排。

1

 

 

3.3城乡劳动力就业失业实名制管理(4 分)

 

(1)辖区内符合就业失业登记条件的人员100%进行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

2

 

查统计报表和系统数据,以系统数为依据。

1.报表数与系统数不一致的,每差1人,扣0.1分,扣完为止;

2.就业、失业人员信息每年更新至少一次,未更新的,每核实1 人,扣0.1分,扣完为止。

(2)开展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劳动力资源实名制调查登记。

2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计分方法

得分

扣分因素

三、就业管理(20分)

 

 

3.4就业重点群体实名制动态管理(4分)

 

(1)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实名制动态管理。

1

核查统计报表和系统数据,以系统数为依据。

1.报表数与系统数不一致的,每差1人,扣0.1分,扣完为止;

2.就业、失业人员信息,每年至少更新一次,未更新的,每核实1 人,扣0.1分,扣完为止。

(2)对就业困难人员实名制动态管理。

1

(3)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实名制动态管理。

1

(4)对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动态管理。

1

 

3.5就业信息系统应用(4分)

 

(1)就业核心业务办理100%通过就业业务信息系统。

1.5

核查系统数据。

1.就业核心业务未在系统中办理的,每少一项业务扣0.5分;数据信息不完善的,扣0.5分。

2.现场抽查一个工作人员使用系统,不熟练操作的,不得分。

(2)享受就业创业补贴政策人员、用人单位信息,全部录入就业信息系统。

1.5

 

(3)工作人员熟练使用就业信息系统。

1

 

3.6公共就业服务统计(2分)

 

 

(1)各类就业台帐、报表齐全。

1

检查工作台帐、统计报表和系统数据,以系统数为依据。

1.报表数与系统数不一致的,每差1 人,扣1 分,扣完为止;

2.系统报表不全的,每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手工报表与系统数据一致。

 

1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计分方法

得分

扣分因素

 

 

 

四、就业服务(20分)

 

 

 

4.1公共就业服务制度(6 分)

(1)有明确服务理念。

1

制定明确的服务制度,责任落实到人。每少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以现场核查为依据。

(2)有服务行为规范。

1

(3)有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决制、服务承诺制。

2

(4)对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员开展基本公共就业服务一致。

1

(5)有国家通用语言和主体民族语言服务。

1

4.2公共就业服务办理程序规范(4分)

(1)公共就业服务业务办理流程公开,程序规范。

2

以实地查看和检查台帐为依据,没按要求做到的,每项分别扣0.5分,直到扣完为止。

(2)公共就业服务业务表格统一。

2

4.3就业信息收集发布(4分)

(1)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就业招聘信息,定期传送求职招聘信息,有就业信息公开发布渠道,信息更新及时。

2

以检查服务台帐和信息数据为依据。

1.就业信息没有及时收集和发布的,扣0.5 分。

2.就业信息没有及时更新及上传的,扣1分,直到扣完为止。

(2)主动到用人单位或其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收集发布就业信息。

1

(3)就业信息定期上传自治区公共就业服务网或当地门户网站。

1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计分方法

得分

扣分因素

 

四、就业服务(20分)

4.4社区就业岗位开发(2分)

(1)利用社区资源和优势主动开发就业岗位。

2

查看工作总结、工作简讯等资料。

4.5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2分)

 

开展就业重点群体招聘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2

4.6创业指导服务(2分)

开展创业咨询指导,创业项目推介,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办理等服务。

2

查看工作台帐。每缺少一项服务,扣0.5分。

 

五、就业宣传 (5分)

 

5.1就业创业法规政策宣传和咨询(2 分)

(1)设置就业宣传栏和咨询电话。

1

实地查看为依据。

(2)开展宣传咨询活动。

1

5.2就业创业工作宣传(1 分)

(1)有工作总结。

0.5

(2)在媒体平台发布工作报道。

0.5

5.3就业创业典型宣传(2分)

(1)树立就业创业典型23人。

1

(2)组织开展就业创业典型宣讲活动。

1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计分方法

得分

扣分因素

六、满意度(10分)

 

6.1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8分)

(1)对劳动者开展满意度调查。

4

以电话、问卷、访谈调查为依据,随机抽查10-15户家庭和服务单位,每核实1 个因管理服务不到位而不满意的,扣0.5分,完为止。

(2)对用人单位开展满意度调查。

4

6.2平台工作人员满意度调查(1 分)

开展平台工作人员满意度调查。

1

6.3街道(管委会)满意度调查(1 分)

开展街道(管委会)满意度调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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