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让党的惠民惠农政策有效落实,确保每一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都用到群众身上,现对2020年边民补助奖励资金发放情况公告如下。
一、补贴政策及标准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促进自治区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改善边境居民生产生活条件,激发边境地区农牧民参与边境管控的积极性、主动性,特对我区陆地边境0-10公里范围内的行政村中已年满16周岁的边境居民给予生活补助。
边民补助标准:2500元/每人/每年。
二、补贴范围及金额
2020年全市享受补贴共计2123人(户),发放补贴资金171.2万元(其中:小营盘镇补贴1494人、发放金额93.88万元;乌图布拉格镇补贴440人、发放金额54.73万元;博乐市阿热勒托海国营牧场管理委员会补贴189人、发放金额22.63万元)。
边民补助奖励资金实行按半年发放的方式,由博乐市农商银行于6月30日前发放到补贴对象银行卡。
三、监督服务
群众如对边民补助资金发放工作有意见建议的,可拨打以下电话。
1.博乐市财政局
主要负责人:蒋湘, 联系电话:13369832407
经 办 人:马小梅, 联系电话:18699027440
2.博乐市农商银行
主要负责人:陈杰, 联系电话:09096286612
经 办 人:孙孟丽, 联系电话:09096286611
博乐市财政局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