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决定,2019年扶贫发展资金项目由博乐市扶贫办实施3个,涉及资金205万元,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青得里镇安全饮水项目
1.实施地点:夏布尔塔村安全饮水项目
2.建设内容:夏布尔塔村自来水工程年久失修,无法保证正常供水,计划实施改造提升自来水管网项目,总投资152.95万元。(1)主管网4207米,280元/米,小计117.8万元;(2)入户75户,每户2300元,小计17.25万元;(3)过路顶管(DN400mm)20米,4000元/米,小计8万元;(4)预计前期费用9.9万元。
3.补助标准:152.95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52.95万元。
5.实施期限:2019年2月1日-2019年10月30日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青得里镇人民政府 及 玉苏浦江
7.绩效目标:青得里镇夏布尔塔村实施安全饮水项目,实施改造提升自来水管网项目,总投资152.95万元;使75户贫困户的安全饮水得到保证,同时,主管网覆盖夏布尔塔村居民
8.带贫减贫机制:补齐“两不愁三保障”短板,保障居民安全饮水。
二、青得里镇庭院经济项目
1.实施地点:克日木村
2.建设内容:鼓励贫困户发展庭院蔬菜瓜果种植。为37户贫困户修建三区隔离墙、搭建葡萄架、购买葡萄苗、苹果树苗、修建卫生厕所等,总投资50万元。(1)三区隔离墙165米(高1.6米),计6.6万元(400元/米);(2)三区隔离墙200米(高1.2米),计7万元(350元/米);(3)修建葡萄架320米(10*6*2.5米),计16万元(500元/米);(4)购买苹果树苗208棵,计4.16万元(200元/棵);(5)葡萄苗(三年生以上)363棵,计2.9万元(80元/棵);(6)修建卫生厕所(单翁式旱厕,上置彩钢旱厕房一座)37座,每座补助3000元,计11.1万元;(7)预计前期费用2.24万元。
3.补助标准:50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0万元。
5.实施期限:2019年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新疆龙锦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负责人:徐峰
7.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克日木村实施庭院经济项目,为37户贫困户修建三区隔离墙、搭建葡萄架、购买葡萄苗、苹果树苗、修建卫生厕所等,总投资50万元;使贫困户自身发展受益,优化庭院生产、生活环境,预计每户年增收1000-1500元。
8.带贫减贫机制:使贫困户自身发展受益,优化庭院生产、生活环境,预计每户年增收1000-1500元。
三、项目管理费
1.实施地点:博乐市
2.建设内容:项目管理费主要用于项目评估、检查验收、成果宣传、档案管理以及项目前期费用、资料费、印刷费等开支。
3.补助标准:2.05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5万元。
5.实施期限:2019年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博乐市扶贫办
7.绩效目标:有效管理扶贫专项资金项目
8.带贫减贫机制:有效管理扶贫专项资金项目。
监督电话:0909-22778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