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得里镇:
根据自治区扶贫办《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新扶贫领字〔2017〕39号)文件、自治州《关于完善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项目库和报备2018年度中央提前告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项目计划的通知》(博州扶贫传〔2018〕3号)要求,全面做好扶贫项目工作,确保扶贫资金项目工作到村、扶持到户、精准到人。确保扶持项目优化配置,我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组织各乡镇场召开安排部署会议、深入基层,调查摸底,坚持资金项目计划安排上服从服务于脱贫攻坚大局,紧密围绕脱贫攻坚规划,精确瞄准脱贫攻坚任务,做好扶贫项目的筛选和论证工作,经博乐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审查,同意实施。
附件:博乐市2019年度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
2019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