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根据自治区《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扶〔2017〕32号)和自治区扶贫办《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新扶贫领字〔2017〕39号)文件精神的要求,我市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深入基层,调查摸底,坚持资金项目计划安排,服务于脱贫攻坚大局,紧密围绕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实施精准扶贫,切实用好管好扶贫资金,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精准脱贫。做好扶贫项目的筛选和论证工作,经博乐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博乐市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项目库调整变更计划》呈上,请审阅。
附件:博乐市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项目库调整变更储备上报表
2018年6月21日

博乐市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项目库调整变更储备上报表 .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