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结合具体执法实践,从“三个方面”科学把握、合理运用“柔性执法,首违不罚”的精髓,在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同时,不断释放行政执法的温度善意,为法治博乐建设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切实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付诸在了具体实践中。
一、坚持过罚相当和综合裁量原则,最大限度维护公平正义
对于同一种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坚持过罚相当和综合裁量的原则,符合条件的均实施“首违不罚”,不姑息放任,也决不为了处罚而处罚,鼓励和引导违法行为当事人主动预防和改正轻微违法行为,促进企业守法诚信经营,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经法制审核、党组会议研究讨论,防止一刀切式执法,不降低标准也不刻意拔高,避免一线执法人员“选择性执法”、“逐利性执法”“同案不同罚”等问题,有利于实现执法公正公平。
二、保障重点民生领域安全,事前监督介入很重要
加强在事前预防监管上主动作为。充分发挥行政约谈软约束作用,加大对经济领域民生热点问题涉及行业、企业的行政指导力度。对不触碰安全底线,除涉及人身、财产、公共安全等领域外,对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领域和一般投资经营行为,全面推进柔性执法监管。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等领域的重大安全问题,以及故意违法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依法从重、从快、从严处理,坚决用法治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设置企业违法“纠错期”,合理行政是关键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设置合理的“纠错期”,对列入不予处罚清单中的事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逾期不改的依法处罚;设置必要的“过渡期”,对需要达标整改的企业给予必要的自查整改机会,列入减轻或从轻处罚清单中的事项,对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情形的减轻或从轻行政处罚。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让企业感受到“有温度的执法”,也能体现社会教化的力量和效果。
2023年以来,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办理不予处罚案件10余起,免于行政处罚案件涉及金额2.8万余元,运用柔性执法方式成功调解消费者投诉举报件1156余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灵活运用“疏、引、帮”等柔性管理措施,当事人很满意,达到了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效果,受到监管服务对象的好评及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审核人:姜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