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林哈日莫墩乡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我乡严格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及“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重要举措,努力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不断推进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㈠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一是为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乡成立了由乡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党政办,负责督促落实关于政务公开的一系列部署。本着“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原则,我们还制定具体的政务公开实施细则。同时,为确保政务公开不流于形式,乡党委、乡政府从强化工作责任入手,加强政务公开的监督考核,形成党委主抓、政府落实、人大监督实施、党政办协调的工作机制。二是建立村级机构,要求各村由专人负责村务公开工作,做到公开内容更新及时,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符合群众要求,符合当前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㈡ 完善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高标准、严要求地进行,做到全面公开、及时公开,我乡建立和完善了有关的工作制度:一是领导责任制,建立起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各有关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抓、有关部门配合的工作机;二是建立政务公开工作的长效机期,做到领导、机构、人员全落实,使政务公开工作长期有人管.有人抓,形成长效工机制。三是定期检查考察制度,乡级政务公开小组每季度检查村务公开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㈢ 突出重点,不断拓宽政务公开的内容。
一是围绕相关政策和决策,只要是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必须公开;只要是涉及行政许可的,必须公开;只要是应该人人遵守的,必须公开;只要是需要社会监督的,必须公开。今年以来对乡镇我们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在政务公开上,突出实用、规范,及时公开了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乡、村及各个部门重要决策,年度财政收支情况、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政策确定投资建设基础设施项目等方面,确保群众切身利益的有关事项在政务公开上能够全面、及时、合法、真实地公开。
二是我们在全面落实各项政务公开工作的同时,还突出狠抓了群众关注较多、反映较强、疑虑较多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公开。上级政府及部门下拨的各项专项经费及分配情况,二孩生育证办理,种植直接补贴,五保养及低保户情况等。如各村利用干部结亲周和双覆盖建立群众诉求台账,对群众反映的相关问题进行收集,能够立即解决的立即解决,需要上级部门解决的及时汇总,分析研判解决,同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三是及时公开党政班子成员分工,年度工作目标,党员干部的奖惩,群众反映问题的整改,新党员的发展,党费收敛,廉政建设情況及党建主题活动等。
我乡认真按照区、州、市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情况,通过博乐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共平台及乡、村两级政务信息公示栏、板报等方式向全乡群众主动公开本乡政府信息。截止2019年12月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0条,其中业务类信息27条,应急管理类信息12条,工作动态类信息91条,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14 |
475.1万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当前国家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权力阳光运行的形势任务相比,还有很大的作为空间;与中央和上级全面深化政务公开的部署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与人民群众的要求期待相比,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一)存在问题
我乡的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和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为:
一是认识不够到位,少数部门和干部对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工作被动应付,对群众的意见重视不够、研究不够。
二是工作力度不大,政务公开的力度不大,进展不快。
三是有的公开内容不规范、不具体,重点不突出,许多应事前公开的内容变成了事后公开,有的公开内容长期不更新或缺乏动态内容,失去了公开的意义。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切实解决,不断把政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二)改进措施
按照《新条例》的规定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我乡下一阶段将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窗体顶端
一是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切实提高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把它作为加强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作为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的大事抓紧抓好。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进一步提高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四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五是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资料建档工作,做到政务公开有档可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