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开展,全面落实自治区、州、市党委、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2018年,博乐市公安局进一步规范公安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发布工作,促进了和谐警民关系的构建。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5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现将博乐市公安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概述
2018年,市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国务院、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坚持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切实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扩展、内容日渐丰富、形式更加多样,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建立并完善了公文公开属性源头管理机制,将公文公开属性管理纳入公文制作过程,确保了公文发布及时、准确、安全;梳理编制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努力实现“一网通办”;围绕户政、出入境、治安、交通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领域,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公开制度,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确保了工作执行情况、实施步骤、具体措施、工作进展、工作成效等信息及时发布;加强自身建设,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加强预决算信息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切实做好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明确责任,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博乐市公安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法规、规章规定,结合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工作规范和机制。一是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标准。指派专人负责跟踪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公开信息审查、网络维护、实时更新工作,建立科室(部门)信息员队伍,及时报送本科室(部门)工作动态信息,经严格审查后对外公开。二是完善工作日常运行机制,建立了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协调机制、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机制等。三是完善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机制,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内部处理程序等。四是为正确处理好依法公开和保密安全的关系,博乐市公安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规定,逐一签署保密协议,对各部门拟公开的信息按照部门审核、保密把关、局领导审批和宣传部门统一发布的程序,实行层层审核把关。2018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的失泄密事件。
(三)创新思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为保障公众对公安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公安工作满意度,博乐市公安局除了通过政府网站、报刊媒体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外,大胆探索,不断创新信息公开方式。一是充分发挥博乐市公安局微博“平安博乐”的作用,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及与群众信息互通、互动;二是作为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和提高群众防范水平的重要举措,及时通过微信公众号向群众发布案件预警信息,加强群众对政府工作的认识和公安工作的支持。三是依托便民警务站便民,存放办事指南、办刊等,供公众取阅,有效地发挥了便民警务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作用。四是完善便民服务窗口建设,按照“放管服”改革进程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入驻行政服务大厅,切实为企业、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为实现“一站式”服务添砖加瓦,同时在行政服务大厅公安窗口启动跨省居民身份证异地试点受理工作,及时在公开《关于规范异地证办理手续的通知》,对办事手续进行规范,制作《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须知》、《户籍业务收费公开栏》等对相关事项进行告知,尽可能满足群众需求,实现服务跟着群众走。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博乐市公安局通过网站、报刊、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本部门的政府信息,总浏览量达110万次。
(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共发布公开信息90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5条,业务动态类信息40条,应急管理类信息20条,其他类信息(含部门调整、人事变动、通知等内容)20条。
(二)通过报刊、电视等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一是在人民公安报、人民网、新疆电视台、新疆法制报等国家级、区级主流媒体刊登稿件60篇。二是适时组织媒体记者随警作战。邀请记者深入一线采访报道博乐市公安局维护稳定、打击犯罪工作成果,以电视、图片新闻的形式进行报道,邀请媒体进警营6次。
(三)及时公开机构和人事变动情况。及时在博尔塔拉政府网公开了博乐市公安局部门调整、人事变动情况,对局领导班子、部门负责人调整情况进行了公示。
(四)积极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及与群众信息互通、互动,2018年依托市公安局“平安博乐”微信平台,坚持每日对“平安博乐”微信公众平台进行维护,全年刊载更新微信1000余条,并将优秀稿件报送至公安厅微信公众平台“平安天山”及其他区级以上媒体,全年刊载60余条,策划录制剪辑《警营之声》栏目36期,策划编辑制作特别版电台语音节目3期。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1)受理依申请公开情况:2018年,博乐市公安局受理来电(来访)案件28起,上级转办案件28起,均已办结。
(2)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18年,博乐市公安局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3)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2018年,博乐市公安局行政复议10件,复议结果维持,行政诉讼0件。
四、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广度、深度仍需进一步拓展延伸,规范化、制度化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对重大决策措施的解读需进一步细化,方式方法需进一步创新。三是信息公开工作专兼职干部队伍需进一步加强,业务素质需进一步提升。
(二)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回应群众需求,在认真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二是加强重大决策措施解读工作。紧密围绕重点工作,做好深度、精度解读,准确传递政策意图,创新解读方式,不断增强重大决策措施解读工作的亲和力、引导力、传播力、影响力。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调研和业务培训。围绕群众关切,强化分析研判,并通过典型案例剖析,主动查找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开展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博乐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博乐市公安局无其他需要向社会告知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