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8年,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市党委、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政府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现就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本报告主要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汇总统计期限从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日常受理机构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博乐市南城前程路7号楼;邮编:833400;联系人:柯秀玲;电话:0909-2227937;电子邮箱:kexiuling@bez.xjaic.gov.cn。
一、概述
2018年,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按照博乐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强化督查,狠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我局业务工作透明度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坚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定时提示制度,按时提示各科室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向博乐市政府门户网站及双湖网上传相关政府信息。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进一步完善。采取设置政务公示栏、电子显示屏、印制“公开指南”、“办事指南”等方面使政务公开工作“化虚为实”。三是不断加强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明确区分公文类政府信息和非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布的管理,采用规范发文,每个政务信息产生时,由领导审批该信息是否公开,对免于公开的说明具体理由。四是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已产生的信息,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更新和取消。五是即时解答办结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各1件。六是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等进一步明确,强化了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奖惩。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按照《规定》的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本部门产生的政务信息。
(一)公开内容
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动公开四大类的政府信息。一是机构概况类,包括机构职能、领导介绍、内设机构、部门职责等。二是政策法规,包括现行的市场监督管理相关的主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以及主要的政策文件。三是规划计划,包括近期主要业务工作的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四是工作信息,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局主要政务活动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我局信息公开依托博乐市政府网(http://www.xjbl.gov.cn)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经济主体类信息主要是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156件,申请内容主要集中在企业登记注册信息、食品流通信息等,所有申请均及时办结。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条,公众浏览量2708人次。此外,我局通过大厅政府信息公开窗口,投诉电话等方式,及时答复各类咨询和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无此类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无此类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18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问题与不足。一是公开载体还需进一步丰富。结合印发宣传资料、发送短信、开通咨询电话等多种形式,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公开内容有待于充实、完善。我局将进一步充实政务公开内容,突出热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公开的主要内容。
(二)改进措施
针对信息公开过程中的问题与不足,我局将采取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全方位、宽领域、多形式地推动市场监管部门作为信息应公开尽公开,以此充分履行市场监管职能。
一是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公开受理能力,提高现场服务质量,夯实工作基础,解决突出问题,提高工作效能。
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机制,研究完善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细则,规范重点业务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巩固和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机关各科室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切实推动市场监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