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博乐市文体广新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9年01月31日

来源:博乐市文体广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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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博市政办发电〔2019〕4号),现将博乐市文体广新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报告如下: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博乐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8年博乐市文体广新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健全组织,强化领导。

加强对信息公开、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专门的领导组织,对日常工作和任务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局办公室作为责任科室,落实专门人员明确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信息发布等工作。

(二)规范工作,健全平台。

根据相关要求,博乐市文体广新局认真进行公开的政府信息由近及远开展梳理,分阶段逐步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分类要求,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精心编制目录,及时将政府工作的动态和亮点准确地向全社会公开,做到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

(三)加强管理,确保到位。

局领导非常重视,加强了监督管理,凡上网公开的信息均由分管领导进行信息审核,相关人员再进行信息发布,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地发布。努力做到信息公开工作常抓不懈,不断研究制定和调整切实可行的方法、方案,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保证信息的时效性,确保按时、按要求、按质量地完成博乐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拓宽渠道,增加途径。

为了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方式和途径,博乐市文体广新局积极利用现有的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等其他公开方式将政府信息进行公示;通过在办公场所上墙公示的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同时,采用接待来访、传真电话等方式,尽最大限度地把政策、法规、政务动态及时对外公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对博乐市文体广新局机构设置、文体行政工作动态、业务信息等政府信息按规定予以公开。

(二)公开的主要形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我局信息公开依托博乐市政府网(http://www.xjbl.gov.cn)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的主要情况。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博乐市文体广新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以及政务大厅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双随机一公开3条,工作信息20条,进一步细化公开科目,加大公开力度。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博乐市文体广新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咨询情况

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博乐市文体广新局未接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电话咨询、电子邮件咨询、信函咨询、网络在线咨询等。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博乐市文体广新局未接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未发生针对博乐市文体广新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以及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六、政府支出与收费

2018年度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诉讼相关的费用支出,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仍需进一步完善。下一步,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权威性,继续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转办、处理、审查、答复机制和工作流程。加强局内各科室各直属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既要分工明确,又要配合协作,为申请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

(二)提高主动公开工作水平。加大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提高主动公开意识,及时公开信息,特别是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将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与相关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对社会关注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修改司法部发文表单,增加是否公开栏目,将办文与公开审查同步进行,及时、主动公开有关事项。

(三)完善网站服务功能。着力加强博乐市政府门户网站利用,充实网站功能和内容,提高线上服务、线上办公水平。进一步优化网站和所属媒体等各种载体,改进网络栏目内容,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发挥对外窗口的服务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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