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达勒特镇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进行梳理和汇总,形成本报告。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四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我镇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和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要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改善依申请公开服务工作,逐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通过公示栏、宣传栏、报纸、广播电视等载体,同时“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取得新的突破,提升主动公开信息质量,依托博乐市政府网、双湖网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进一步提高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为广大人民群众及时、规范、高效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㈠完善组织体系。为加强对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确定办公室是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㈡组织宣传培训。利用宣传册、公示栏、网站和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将学习《条例》作为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度,分类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座谈会,分析点评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㈢落实监督评议机制。为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力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的同时,积极探索多种监督评议方式,并将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监督与其他政府工作监督相结合,积极探索实践政府信息公开社会监督的有效办法。
㈣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采用多种形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结合我镇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加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力度,清理规范并公开了政府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便民服务事项的相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㈠重点公开内容。
1.镇党政领导分工和各职能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办事程序、服务承诺及责任人的情况、联系方式。
2.年度工作计划、政府工作报告。
3.机关干部的选拔、聘用、管理和村两委会班子成员的选举任用情况。
4.重大工程项目的招投标、预决算,及其进展情况。
5.群众关心的其他重要政务的活动情况。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劳动就业帮扶政策等。
㈡公开的主要内容。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7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3条,政策法规类信息54条,行政决策类信息26条,社会服务类信息11条,应急管理类信息365条,工作动态类信息683条,其他类信息54条。
㈢公开形式。一是政府网站。政府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达勒特镇依靠“双湖网、政务网”平台,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二是便民服务中心。在便民服务中心的办事窗口上,全面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和社会服务事项信息,包括行政审批事项的设定依据、办事程序、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投诉联系等方面的信息,提供了全镇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状态、结果实时查询。三是镇村公示栏。我镇共设立政务、村务公开栏24个,张贴各项政府决策、宣传资料以及政府、村财务支出情况。四是传媒公开形式。通过宣传册、广播站等方式,及时宣传报道重大事件、重要政务活动、重点项目建设等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五是资料公开形式。如编发办事指南、公开信、工作简报。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㈠依申请公开情况:无
㈡依申请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无
㈢因依申请公开发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无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虽然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诸多方面有了较大的进步,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等都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改进。
㈠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进一步梳理、整合政府信息,规范公开政府办事服务信息;在其它公共场所采用政府简报、公开栏、便民手册等多种方式,为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㈡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全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规范公开行为,逐级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监督评议、问责等工作流程。
㈢完善配套制度。完善依申请公开分发、处理、反馈工作机制,依法稳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及时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制定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细化考核内容。
㈣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监督评议机制,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便民程度以及公开的效果、群众的满意度、群众意见建议和投诉处理的落实情况等进行综合评议、考核,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