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博乐市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公告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新教规〔2022〕5号),现将博乐市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注册范围
博乐市内公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在岗教师。依法举办的民办幼儿园教师也可纳入。已在试点中参加过自治区首次定期注册且到2026年12月31日不满5年定期注册年限的教师不再参加此次注册。截至目前注册结论为“暂缓注册”,现已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须重新申请注册。
二、注册时间安排
2026年博乐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时间为9月20日—12月20日,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㈠个人申请(网上报名)
9月20日10:00—10月16日17:00,申请人自行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网上办事”—“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对应的“在线办理”进入网上申报系统,遵循网上申报流程,填写个人申请注册信息,按人事隶属关系选择现场确认点(即任教学校)进行信息填报。完成报名后,在系统中打印《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连同相关材料一并提交至所在学校。申请人教师资格证书和认定申请表遗失或信息错误需要更正的,须在市教育局注册初审截止时间前完成。
㈡博乐市教育局初审(现场确认)
10月19日至11月9日期间,各校、园工作负责人依据注册条件对申请人有关材料及师德表现情况、继续教育学时完成情况、年度考核情况(或试用期满考核情况)、聘用合同、身心健康情况等进行审核签署确认,并提交上述有关材料及各类统计表至博乐市教育局。博乐市教育局对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作出注册结论(注册合格、暂缓注册或注册不合格)。
㈢地(州、市)级复核
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对县(市、区)注册结论进行复审后,于2026年11月30日前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填报注册结论并上报《2026年定期注册数据统计及情况说明》,待自治区教育厅终审。
㈣自治区终审
自治区教育厅对注册申请进行终审,于2026年12月1日—12月20日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注册结论及有关信息。
三、相关工作要求
㈠各校、园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全市工作部署,精心安排,严格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新教规〔2022〕5号)关于注册条件、注册程序、定期注册结果运用的要求,确保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顺利进行。
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须由本人申请,由所在学校集体办理,按照人事隶属关系或属地化管理原则报博乐市教育局审核注册。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工作,因错过报名时间、选错注册机构或现场确认点、注册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工作的,注册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定期注册工作不得收取教师和学校任何费用。
㈢要坚持依法按期完成注册,不得降低或放宽条件,也不得自行随意增设条件;对瞒报、虚报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教师资格注册的,情节较重的暂缓注册,情节严重的注册不合格;已经注册的,撤销注册。如发现提供的教师资格证书为假证的,将按《〈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㈣在定期注册过程中如遇相关问题,可通过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常见问题—定期注册问题”进行查询处理。
联系人:宫老师咨询电话:0909-2285575
审核人:钟晓红
博乐市教育局
2026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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