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乐市人社局涉企行政检查公示
博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为规范劳动保障行政执法行为,强化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监管,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博乐市实际,制定博乐市人社局2025年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一、检查范围和对象
(一)执法权限依据
博乐市人社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集中行使对辖区内用人单位的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措施权和行政监督检查权,重点监管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社会保险合规及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等领域,维护劳动保障领域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和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检查对象
1.全市范围内在建工程项目;
2.各类大中小微企业;
3.有劳动用工行为的个体工商户。
二、检查内容
1.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合同制度的监督检查、对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支付以及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存储、维权信息公示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1)用人单位与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
(2)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落实情况;
(3)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设及资金使用情况;
(4)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农民工工资执行情况;
(5)工资保证金存储或金融机构保函替代情况;
(6)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牌设立及信息更新情况。
(7)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合法性及执行情况;
(8)劳动者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保护等权益保障情况;
(9)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情况;
2.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1)用人单位及个人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情况;
(2)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及代扣代缴情况;
(3)社会保险待遇申领及发放相关资料备案情况。
三、检查方式及频次
(一)检查方式
1.日常检查:深入企业和项目现场开展实地检查,查阅用工台账、工资发放记录、社保缴费凭证等资料,问询企业劳资负责人及一线劳动者。
2.专项抽查:针对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专项抽查,聚焦农民工工资支付和实名制管理等重点环节。
3.联合检查:联合住建、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工程建设领域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
4.线上核查:依托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对实名制管理、工资专户等数据进行线上筛查,实现“非接触式”监管。
(二)检查频次
1.在建工程项目:全覆盖检查,每个项目在检查周期内至少开展1次实地检查,存在欠薪隐患的项目增加检查频次。
2.大中型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按每月随机抽查,兼顾不同行业、不同区域的用工主体。
四、检查时间
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五、行政执法检查要求
1.规范执法流程:执法人员开展检查时须持有效执法证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亮证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
2.强化问题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轻微违法行为,当场责令整改;对违法违规问题下发《限期整改指令书》,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予以行政处罚。
3. 做好普法宣传:检查同时同步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指导企业规范用工管理,提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
六、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劳动保障监察办公室监察员按照职责分工,确保责任到人、任务到岗。在建工程项目联合住建、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工程建设领域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
2.技术保障:依托新疆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强化数据赋能,实现检查数据实时录入,问题线索精准定位,提升监管效能。
3.应急保障:畅通2281348、2288607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响应劳动者维权诉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审核人:王运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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