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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自治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博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博乐市代理记账服务行业经营行为,8月12日,博乐市财政局会同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开展代理记帐服务行业部门联合抽查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抽查方式、抽查内容、主要流程、工作举措和目标要求。
二是完善抽查市场主体名录库及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成立检查组随机开展抽查,制定抽查工作方案,拟定抽查重点、实地核查填写记录、对抽查结果进行公示等。
三是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执法检查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将抽查结果录入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新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并公示。截至目前,所有抽查主体结果已全部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新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抽查结果公示率为100%。
下一步,博乐市财政局将严格落实责任,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运用随机抽查公开模式,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同时加强财政执法人员监管培训,提高财政执法人员监管能力和水平,确保监管质量,为博乐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的舆论和氛围。

审核人:刘诗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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