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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序处置长期未经营、失联失信个体工商户,破解“僵尸户”占用字号、干扰市场统计数据、抬高市场交易信用风险等难题,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定》,创新实施“另册管理”监管模式,夯实信用监管根基,推动市场主体健康良性循环。
明晰适用范围,划清纳入标准。严格对照法规要求,将因未按期报送年报、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年报填报弄虚作假等情形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2年,且逾期未完成整改、未申请移出异常名录的个体工商户,依规纳入另册管理,做到法定情形清晰、准入边界明确。
细化约束举措,树牢合规导向。被纳入另册管理的主体,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红字标注对外公示,直接影响市场信誉;限制办理变更、备案等登记业务,无法开展地址变更、店铺转让等业务办理;不再视作正常经营主体,不再享受各类针对个体工商户的扶持补贴及便民服务。
兼顾监管温度,畅通信用修复渠道。坚持柔性审慎处置,对可取得联系、存有继续经营意愿的商户,安排专人指导补报年报、开展信用修复;对无意继续经营的,积极引导办理注销退市;经多次催告依旧失联、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依法开展另册管理直至吊销营业执照。经营主体完成整改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即可自动恢复正常登记状态,保留整改重生通道。
截至目前,该局通过公告提示、电话问询、实地核查等方式,累计完成494户经营主体核查处置,其中44户完成整改恢复正常经营,引导47户主动注销,对403户失联主体依法予以吊销。
在此提醒广大个体工商户,按时报送年报、保证登记信息真实有效、保持经营场所联络畅通是法定义务。下一步,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做好政策宣讲、年报预警、异常告知、上门帮扶辅导,坚持精准监管与便民服务并重,引导各类经营主体守信守法经营。
审核人:吕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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