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收费

安心消费在行动 守护群众“钱袋子”
日期:2026年09月11日 来源: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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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94日,博乐市12315平台收到自治区转办的消费者投诉:某车主反映当日在辖区某停车场停车不足半小时,却被收取22元停车费,认为收费不合理,提出维权诉求。

接到诉求后,博乐市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启动核查流程,分别于98日、99日调取停车场后台收费系统和联合停车场运营方调取全时段监控复核,确认车辆当日两次进出停车场,第二次进场因跟大车过近未被计费系统识别,误生成一进两出异常记录,两次停放时长均未达收费标准。最终停车场运营方退还20元停车费,剩余2元平台优惠权益引导车主向对应服务平台申请退费,纠纷圆满闭环。

本次投诉的高效化解,为基层消费维权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一方面,纠纷双方均秉持理性协商的态度,停车场运营方主动配合调取完整证据链、消费者敢于对异常后台数据提出质疑,避免了因一方拒绝调解而触发《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终止调解情形,无需引导当事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司法等其他途径维权,大幅降低了纠纷解决成本;另一方面,处置全程始终坚持证据导向,没有仅凭后台系统的异常逃单嫌疑记录下定论,通过监控补全关键事实,让处置结果双方均认可信服。

下一步,博乐市市场监管局将以本次案例为契机,一方面在消费投诉处置全流程中,严格落实证据固定闭环管理要求,对后台系统数据、现场音视频记录、当事双方陈述等各类佐证材料逐一核验、交叉印证,坚决杜绝仅依托单一系统记录下定论,确保每一起投诉处置都形成完整、可追溯、无争议的证据链,切实提升纠纷调解的合法性与公信力;另一方面特此提醒车辆进入停车场时,需要驾驶员更加有耐心,与前方大型车辆保持足够安全识别距离,避免因前车遮挡导致停车场电子计费设备无法正常采集进场信息,从操作端减少因系统识别异常引发的不必要收费争议,保障车主自身合法权益。

审核人:吕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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