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自治区教育厅联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下发自治区教育厅印发《自治区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工作方案)》市教育局《博乐市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博乐市第一小学教育集团2026年秋季一年级招生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㈠线上报名时间
2026年8月10日—2026年8月14日
㈡报名方式
通过“博事通”小程序或访问“博州政务服务网”进入“入学一件事—幼升小”进行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

㈢现场审核时间
2026年8月17日—2026年8月21日
1.博乐市第一小学现场资料审核安排:
时间:2026年8月17日—2026年8月21日
上午10:30-13:00;下午16:00-19:00
地点:博乐市第一小学展翅楼一楼教室
2.博乐市第一小学一分校(博乐市第九小学)现场资料审核:
时间:2026年8月17日—2026年8月21日
上午10:30-13:00;下午16:00-19:00
地点:博乐市第九小学躬行楼一楼
㈣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户籍材料。监护人及学生的户口本(不在一个户口增加提供出生证明)。
2.房产材料。提供学生监护人的房产证;只取得购房合同或无法提供房产证、不动产产权证原件的,需到博乐市房产中心查询,并出具房产属于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所有的证明材料(不动产登记信息等)及契税发票;随亲居住(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需出具适龄入学儿童实际居住地房产证明,租房居住的提供监护人与房主签订的合同。
3.居住证明材料。由公安或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或居住证明。(监护人与孩子居住地址及居住时间)。
4.健康档案材料。小学一年级的学生需携带学生近期所做的肝功化验单、保健证及计划免疫证、水痘接种证等。
二、招生范围
第一小学核心校片区:以第一小学学校所在地为中心,东至北京路以西,南至响根布呼路以北,西至文化路以东,北至前进路以南。
第一小学一分校片区:以第九小学学校所在地为中心,东至北京路以西,南至前进路以北,西至文化路以东,北至北外环沿线以南。
三、报名条件
学区内2020年5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年满6周岁3个月,且未注册全国义务教育学籍的适龄儿童。因身体健康问题需延缓入学的儿童,由其法定监护人在9月1日前持市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上传至以下链接
https://doc.weixin.qq.com/forms/AO0A6wckAA0AZYAvgbtAGgCNlbqtthihf?page=1.经批准后可延缓一年入学。
四、招生计划
博乐市第一小学招收160人、4个班;
博乐市第一小学一分校(博乐市第九小学)招收90人、3个班。
五、录取原则
以学校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原则总体要求招生,学区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全部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按以下四批次依次录取,超出招生计划学生由集团核心校统筹分配至分校就读,集团内无学位的则由教育局在全市统筹调剂。
㈠适龄儿童类型
按照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地学区登记入学,因学校学位有限,为防止出现择校现象,现对适龄儿童录取做如下批次分类:
第一批录取:学区内房户一致家庭子女(户籍地址与房产地址一致);
第二批录取:学区内博乐本地户籍、无自有房产家庭子女;
第三批录取:学区内有自有房产、无博乐本地户籍家庭子女;
第四批录取:非博乐户籍学区内同祖辈随住人员子女、片区租房随迁子女(片区租房满6个月及以上)。
温馨提示:以上四类适龄儿童均以父母或监护人家庭实际居住地址为准,招生工作开始前未实际居住的不纳入本学区范围。
㈡审核录取
1.符合以上批次的适龄儿童由学校审核相关材料,合格后,学校依据学位情况依次录取。若学区内学校已招收满额,由集团校按照由近及远原则统筹安排学生进入集团其他校区就读。
2.对于多子女家庭,为解决家长接送困难,学校根据学位情况实行长幼随学,但不得在市区自由择校。
六、结果公示
学校将严格依据《博乐市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进行现场审核,确定录取名单后于8月下旬在学校门口进行公示。
七、咨询电话
博乐市第一小学:
黄老师13899442641;王老师15699119237。
博乐市第一小学一分校(博乐市第九小学):
蒙老师18690900799。
八、监督举报电话
0909-2227571
审核人:李世敏
关联稿件:


新公网安备 652701020000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