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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告知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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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州、博乐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经博乐市教育局认真梳理,现将承诺事项说明如下:
一、行政许可
我单位除教师资格证许可以外的其他8项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无需做出承诺。
二、行政给付
我单位1项行政给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无需做出承诺。
三、行政奖励
我单位5项行政奖励内容,办理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及做出承诺。
四、其他行政权力
无。
审核人:李世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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