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告知承诺

博乐市交通局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
日期:2021年03月31日 来源:博乐市交通运输局 点击量:

分享:

自治州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

序号

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设定依据

审批层级

证明材料

实施方式

是否为涉企经营许可证

可选择或已选择告知承诺

必须提供

1

博乐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货物运输站 〈场〉 行政许可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28号修正,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正,国务院令第709号修正);

县市

1、《道路货物运输站 ( 场) 经营申请表》 ;

2、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

3、经营道路货运站 的土地、房屋的合法证明 :

4、货运站竣工验收证明 :

5、与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 、专业证书:

6、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

告知承诺

2

博乐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28号修订,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国务院令第709号修订)

县市

1.《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申请表》(本表)

2.法定代表人/个体经营者身份证件,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和委托书

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4.经法定代表人/个体经营者签章的拟投入车辆和聘用驾驶员承诺,包括客车数量、类型等级、技术等级,承诺聘用的驾驶员具备从业资格

告知承诺

3

博乐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28号修订,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国务院令第709号修订)

县市

1、《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申请表》(本表)

2、客运站竣工验收证明和站级验收证明 ;

3、拟招聘的专业人员 、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和专业证书及其 复印件:

4、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

5、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加盖本企业印章)。

告知承诺

4

博乐市交通运输局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28号修订,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国务院令第709号修订)

县市

1、《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及复印件;

4、教练场地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及复印件;)人

5、教练场地技术条件说明;严重

6、各类设施、设备清单;

7、拟聘用人员名册及资格、职称证明;

8、根据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告知承诺

5

博乐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28号修订,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国务院令第709号修订)

县市

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2.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3.已购置车辆的,应提供机动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拟投人车辆的,应提供投人运输车辆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当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投人时间等内容;

4.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告知承诺

 

审核人:付国萍

关联稿件: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