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博乐市应急管理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的安排》要求,博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治州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结合博乐市实际,编制了《博乐市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前期已征求各相关成员单位意见建议并完善了《预案》相关内容,目前已形成阶段成果,于 2021年11月26日至2021年12月6日向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征求意见建议。在此期间,博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收到意见建议。
特此公示。
博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7日
审核人:胡布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