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博乐市卫健委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请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实事求是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线索,我们将及时受理、认真核查、依法依规处理。现将征集线索内容、举报方式、举报电话公布如下:
一、专项整治范围
全市医药领域具有许可审批审核权限的行政单位;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办非盈利性医疗卫生机构及各级医疗领域的党员干部、工作人员;接受医药领域行政部门管理指导的社会组织;医药企业以及与之相关联的经销商、医药代表等。
二、专项整治内容
医药领域行政管理部门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健身、旅游等活动。向行政相对人及相关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等。药品、器械、耗材“带金销售”腐败问题。接受医药领域行政部门管理指导的社会组织强行收费服务、只收费不服务、以“捐赠”或参会名义变相摊派等问题。涉及医保基金使用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等问题。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假借咨询费、讲课费、推广费等各种名义或形式给予医疗机构或其内设科室、从业人员回扣的行为等问题。医务人员违反《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的问题。
三、问题线索举报受理方式
举报电话:0909-2277800 0909-2263157
举报邮箱:270166873@qq.com
信件举报:博乐市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举报箱设在市直机关综合楼4号楼1楼;邮编:833400。
来访地址:市直机关综合楼4号A区3楼329室。
工作时间:10:00—14:00,16:00—20:00(工作日)
四、问题线索举报须知
举报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举报人对证据材料真实性负法律责任。提倡实名举报,并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我们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并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感谢社会公众对博乐市医药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关心支持和配合。
特此公告!
博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8月9日
审核人:汪秀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