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扎实推进棚改 改善人居环境 群众幸福感提升

日期:2025年06月17日

来源:博乐市征收服务中心

点击量:

分享:

近年来,博乐市始终以“干字担头”,精准把握新时代新思想新目标要求,秉承自治州党委、政府“八个引领”总体要求,牢固树立干事标杆,践行“交出净地、项目落地”的战略部署,不断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改善城市居民居住条件,切实解决棚户区住房困难家庭的问题,全力确保各族群众“住有所居”。

一、坚持顶层设计,不断完善管理体制。

博乐市紧紧围绕自治州“团结稳州、生态立州、口岸强州、旅游兴州”战略和“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上台阶、五年大变样”目标任务,在前几届党委政府打下的坚实基础上,全力推进棚改安置工作。坚持高位推动。始终把棚改征收工作作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摆在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成立棚改专班,持续加大资金支持,配齐配强人员装备,一班人驻扎指挥部、吃住在征收一线,实地督进度、现场解难题,推动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支持的强大合力。强化规划引领。坚持“规划即法”,博乐市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市总体规划、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对棚户区改造进行统筹规划,各乡镇场、街道对辖区内城镇棚户区进行全面调查,合理确定年度改造任务,优先安排集中连片、规模较大、住房条件差、安全隐患多的片区,确定全棚户区改造年度计划任务。实施“战略留白”“战略留绿”,对征收回来的土地,增加街头绿地和新改建公共停车场,城市面貌明显改观,城市生态更加宜居宜业,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大幅提升。强化部门联动。建立自然资源、住建、生态环境、乡镇场、街道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动机制,多管齐下、综合施治,选派专职干部对棚户区改造区域逐户进行住房面积、建筑结构、权属性质、家庭收入、家庭成员、人口、生活状况的全面摸排,拍照存档造册,杜绝出现新建、改建、扩建、改变用途、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等违法行为,形成集中治理和长效监管相衔接的良好格局。

二、坚持深化整治,着力提升城市品质

博乐市以着力改善群众住房条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改善城镇环境为目标,统筹规划,精心组织,配套建设,高标准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征收改造区域分布于州技校家属院、三干渠家属院、友谊社区片区、友谊路南侧光谷5、6、7号地片区等41个片区和小营盘镇、达勒特镇、乌图布拉格镇三个重点建制镇。

三、坚持依法征收,多措并举合理安置

在棚户区改造征收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依法依规按程序实施征收,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科学评估测算,对低保户或生活困难的肢体残疾一、二级人群给予每户1万元的补助。在充分尊重居民意愿的前提下,2019年-2020年博乐市按照“就地就近”原则集中新建6865套,已全部分配入住。采用国有企业开发及商品开发小区回购方式新建安置住房,对存量商品住房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建立棚改货币化安置房源库。回购商品房中涉及秀水华庭、和瑞未来城、丁香玫瑰园、绿城诚园等22个房产项目,棚改安置户可自行选购房源。通过一系列举措,即切实解决棚户区改造居民对现房的需求,又有力缓解了房地产的压力。

博乐市通过棚户区改造解决了“城中村”脏、乱、差、危、基础设施滞后等问题,对征收回来的土地,已逐步建设公园绿地、景观小品、健身步道、停车场等群众热切期盼的公共服务设施,居民告别昔日低矮破旧房,住进宽敞明亮的新楼房,以往城郊村脏乱差的面貌将得到彻底改变,周边环境得到了全面改善,居民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和生活质量大幅度提升。下一步,我们将在自治州党委、政府和博乐市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结合城市发展布局,全力做好征收安置各项工作,努力将博乐市打造成为生态宜居、环境宜人的城市。

审核人:支亮亮

关闭

网站链接:
  • 国家及部委网站
    人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住建部
    科技部
    教育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司法部
    外交部
    民政部
    公安部
    财政部
    水利部
    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化和旅游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发改委
    民委
    国资委
    生态环境部
    广电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中国气象局
    中国地震局
    中医药管理局
    外国专家局
    林业局
    体育总局
    外汇管理局
    海洋局
    粮食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
    审计署
    海关总署
  • 省区市政府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江苏
    山东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广东
    广西
    湖北
    湖南
    河南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河北
    山西
    四川
    贵州
    云南
    海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区政府部门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厅
    科技厅
    科技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
    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厅
    民政厅
    司法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然资源厅
    生态环境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农业农村厅
    商务厅
    文化和旅游厅
    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厅
    外事办公室
    审计厅
  • 地州市政府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塔城地区
    阿勒泰地区
    克拉玛依市
    昌吉回族自治州
    乌鲁木齐市
    哈密市
    吐鲁番市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阿克苏地区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喀什地区
    和田地区
  • 县市网站
    阿拉山口市政府网
    精河县政府网
    温泉县政府网
    第五师双河市政府网
  • 常用链接
    博尔塔拉新闻网
    博乐市文明网
  • 备案序号:新ICP备09005285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6527010006

    新公网安备 652701020000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