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博乐市始终以“干字担头”,精准把握新时代新思想新目标要求,秉承自治州党委、政府“八个引领”总体要求,牢固树立干事标杆,践行“交出净地、项目落地”的战略部署,不断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改善城市居民居住条件,切实解决棚户区住房困难家庭的问题,全力确保各族群众“住有所居”。
一、坚持顶层设计,不断完善管理体制。
博乐市紧紧围绕自治州“团结稳州、生态立州、口岸强州、旅游兴州”战略和“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上台阶、五年大变样”目标任务,在前几届党委政府打下的坚实基础上,全力推进棚改安置工作。坚持高位推动。始终把棚改征收工作作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摆在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成立棚改专班,持续加大资金支持,配齐配强人员装备,一班人驻扎指挥部、吃住在征收一线,实地督进度、现场解难题,推动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支持的强大合力。强化规划引领。坚持“规划即法”,博乐市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市总体规划、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对棚户区改造进行统筹规划,各乡镇场、街道对辖区内城镇棚户区进行全面调查,合理确定年度改造任务,优先安排集中连片、规模较大、住房条件差、安全隐患多的片区,确定全棚户区改造年度计划任务。实施“战略留白”“战略留绿”,对征收回来的土地,增加街头绿地和新改建公共停车场,城市面貌明显改观,城市生态更加宜居宜业,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大幅提升。强化部门联动。建立自然资源、住建、生态环境、乡镇场、街道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动机制,多管齐下、综合施治,选派专职干部对棚户区改造区域逐户进行住房面积、建筑结构、权属性质、家庭收入、家庭成员、人口、生活状况的全面摸排,拍照存档造册,杜绝出现新建、改建、扩建、改变用途、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等违法行为,形成集中治理和长效监管相衔接的良好格局。
二、坚持深化整治,着力提升城市品质
博乐市以着力改善群众住房条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改善城镇环境为目标,统筹规划,精心组织,配套建设,高标准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征收改造区域分布于州技校家属院、三干渠家属院、友谊社区片区、友谊路南侧光谷5、6、7号地片区等41个片区和小营盘镇、达勒特镇、乌图布拉格镇三个重点建制镇。
三、坚持依法征收,多措并举合理安置
在棚户区改造征收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依法依规按程序实施征收,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科学评估测算,对低保户或生活困难的肢体残疾一、二级人群给予每户1万元的补助。在充分尊重居民意愿的前提下,2019年-2020年博乐市按照“就地就近”原则集中新建6865套,已全部分配入住。采用国有企业开发及商品开发小区回购方式新建安置住房,对存量商品住房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建立棚改货币化安置房源库。回购商品房中涉及秀水华庭、和瑞未来城、丁香玫瑰园、绿城诚园等22个房产项目,棚改安置户可自行选购房源。通过一系列举措,即切实解决棚户区改造居民对现房的需求,又有力缓解了房地产的压力。
博乐市通过棚户区改造解决了“城中村”脏、乱、差、危、基础设施滞后等问题,对征收回来的土地,已逐步建设公园绿地、景观小品、健身步道、停车场等群众热切期盼的公共服务设施,居民告别昔日低矮破旧房,住进宽敞明亮的新楼房,以往城郊村脏乱差的面貌将得到彻底改变,周边环境得到了全面改善,居民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和生活质量大幅度提升。下一步,我们将在自治州党委、政府和博乐市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结合城市发展布局,全力做好征收安置各项工作,努力将博乐市打造成为生态宜居、环境宜人的城市。
审核人:支亮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