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乐市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项目的推进力度,将继续切实推保障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手续齐备,按时开工,尽早完工,交付使用并形成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一、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全面谋划2020年中央预算内计划建设项目。博乐市发改委高度重视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项目建设,在2019年年底开始便启动了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项目争取工作,根据对接项目争取的实际情况,对照前期梳理的计划建设项目清单,再次全面、深入梳理。按照一项目一清单,明确项目名称、建设主体、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资金筹措方案等,统筹研究提出2020年中央预算内资金计划建设项目。
(二) 组织保障有力,部门联动形成合力。针对提出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由各项目单位限时办结前期手续办理,职能部门积极服务,畅通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渠道,确保符合条件的项目立即办理。各部门统筹协调,形成了统一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进一步优化项目审批服务。简化程序,强化协调,充分利用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博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实行网上审批,全力推进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单位完成立项、规划、用地、设计、招标等前期工作。
(四)进一步强化项目储备工作。一是积极做好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资金争取工作。根据国家政策导向,深入研究国家出台的财政金融、就业保障、应急管理、环境治理、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等政策,重点围绕疫情防控重点生产企业能力提升、脱贫攻坚、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治理能力和应急能力提升、人居环境整治、重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领域,加大谋划储备一批拟争取中央预算内支持的投资项目。二是充分做好专项债项目申报。认真把握专项债项目投向领域,重点抓住应急医疗救治设施、公共卫生设施、职业教育设施、城市供热供气等市政设施、老旧小区改造、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如“一带一路”核心区建设)等新领域谋划项目。
(五)加强调度,推进项目进度。
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进一步加大调度力度,及时掌握项目建设进度。未开工项目要加快前期工作进度,尽快落实开工条件,确保年内开工建设;在建项目要进一步强化要素保障措施,确保按投资计划全力推进,顺利完工。竣工未验收的项目要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尽快完善项目工程资料和财务资料,做好各项验收准备工作,为顺利通过验收打好基础。
(六)加强监管,联合督办督查。
职能部门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规定,加大对项目建设、资金使用、质量安全等监督管理力度;发改委联合住建、审计和财政等部门,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联合督查。坚决实行责任追究,发现问题必须切实整改到位。通过采取有力措施,促进项目按时如质如量完成建设任务,为今后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奠定更坚实的基础。
二、存在的问题
(一)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审批程序还需进一步简化。博乐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相对投资体量小、建设内容单一、技术方案较为简单,对于此类项目的审批,目前按照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博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审批流程,需要出具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建议进一步优化精简项目步骤程序。
(二)项目配套资金不充足。博乐市财政收入较低,不足以匹配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要求的地方配套资金,造成我市部分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无法完成地方配套资金的要求。
(三)项目建设成本略小上浮。因今年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开工较往年提前半个月,且开工较为集中,特别是房地产项目,对建筑材料需求较大,现有建材企业产能恢复不足,库存有限,造成建筑材料价格有所上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