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助企纾困

“企业宁静日”让企业静心谋发展

日期:2023年10月30日

来源:博乐零距离

点击量:

分享:

好的营商环境对企业发展有着良好的促进作用,而现实企业运营中,存在企业经营状况越好,各类调研检查就越多的现状,导致企业忙于应对调研检查,尤其是一些地方,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随意执法等现象时有发生,频繁的执法检查和调研指导让企业疲于应付,影响企业正常发展。

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优化行政执法行为,博乐市将每月1日-20日设置为“企业宁静日”。

“企业宁静日”制度明确规定:在“企业宁静日”期间,除党中央、国务院及其部门,自治区、州、市党委政府部署的专项行政执法和处理重大突发事件需要进行的行政执法外,行政执法机关不得进入企业实施各类行政执法活动。行政执法机关在“企业宁静日”以外的时间到企业实施行政执法活动,需提前3日向拟实施的行政执法对象说明情况,并向市优化营商环境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填写《入企行政执法报备表》。

天博辰业矿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单如春说:“自从博乐市开展‘企业宁静日’活动后,对比以前各种检查调研等迎来送往的活动显著减少了,让企业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生产经营和技术创新上,同时,也让我们企业切身感受到博乐市营商环境的变化,希望博乐市出台更多的助力企业发展的好的举措和政策。”

为确保“企业宁静日”制度发挥作用,真正让企业安心发展,博乐市将加强入企行政执法检查监督监管,市优化营商环境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企业宁静日”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违反规定入企进行检查活动的,按照程序追究相关执法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行政责任,并对执法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博乐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樊江涛说:“我们在征求全市42个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报请市党委常委会审议下发了‘企业宁静日’制度,经行业主管部门报请审核,有4类19家企业符合‘企业宁静日’标准,经过几个月的运行,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今后,博乐市将继续坚持“企业宁静日”制度,加强动态管理,结合日常阶段性的检查考核结果和区、州检查反馈的情况,及时调整“企业宁静日”免检企业,进一步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度,为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审核人:张新涛

关闭

网站链接:
  • 国家及部委网站
    人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住建部
    科技部
    教育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司法部
    外交部
    民政部
    公安部
    财政部
    水利部
    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化和旅游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发改委
    民委
    国资委
    生态环境部
    广电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中国气象局
    中国地震局
    中医药管理局
    外国专家局
    林业局
    体育总局
    外汇管理局
    海洋局
    粮食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
    审计署
    海关总署
  • 省区市政府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江苏
    山东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广东
    广西
    湖北
    湖南
    河南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河北
    山西
    四川
    贵州
    云南
    海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区政府部门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厅
    科技厅
    科技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
    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厅
    民政厅
    司法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然资源厅
    生态环境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农业农村厅
    商务厅
    文化和旅游厅
    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厅
    外事办公室
    审计厅
  • 地州市政府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塔城地区
    阿勒泰地区
    克拉玛依市
    昌吉回族自治州
    乌鲁木齐市
    哈密市
    吐鲁番市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阿克苏地区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喀什地区
    和田地区
  • 县市网站
    阿拉山口市政府网
    精河县政府网
    温泉县政府网
    第五师双河市政府网
  • 常用链接
    博尔塔拉新闻网
    博乐市文明网
  • 备案序号:新ICP备09005285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6527010006

    新公网安备 652701020000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