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博乐市分局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项“重点工程”,从主动靠前服务、优化执法方式等方面入手,多举措改善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
一是提升环评服务质量,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精准对接企业,畅通企业沟通交流渠道。主动靠前服务,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明确建设项目环评类别,主动对接建设项目环评手续办理情况,做好服务。2024年,共现场核查建设项目38个,出具现场核查意见38份;全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共登记备案项目207个。
二是提高服务效能,助力排污许可提质增效。重点针对博乐市辖区内76家简化管理排污企业排污许可证载明信息进行线上审查。采取第三方公司协助审核、各科室成员协同推进的方式,顺利完成博乐市辖区内76家简化管理排污企业排污许可证变更工作。对企业整改问题实行线上解答帮扶指导,依法对辖区范围内排污企业申请排污许可证提供服务,加强与申报企业沟通交流,提高服务效能。
三是提高执法水平,提升企业环境管理能力。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要求,2024年共检查相关企业156余家次,开展环保行业专项检查7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以执法服务为抓手,助推企业提升环境管理能力。
四是确定正面清单,切实减轻企业负单。自202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细则》实施以来,截至2024年底,博乐市已将17家企业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名录,对于纳入正面清单的守法经营企业,依法开展非现场检查,每年至多开展1次现场帮扶指导,最大程度减少现场监督检查,减轻企业负单。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增强主动服务意识,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创新服务模式和管理机制;以优化营商环境、精准服务企业为导向,指导企业落实环境保护相关规定,帮助企业解决在生态环境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助力企业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
审核人:牛冬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