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利益驱使下,市面上出现了名目繁多的所谓“特供”“专供”等酒水,这类酒水销售价格昂贵,但实际成本低廉,质量无法保障。2013年后,国家已严禁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自行或授权制售冠以“特供”“专供”等标识的物品。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擦亮双眼,谨慎消费。
一、识别“特供”“专供”酒水消费陷阱
所谓“特供”、“专供”酒水多为以下情况:一是不法分子在普通酒厂低价购买的散装白酒,以次充好,将其包装成“特供”“专供”高端白酒进行销售。二是小酒厂打着“专供”旗号生产的产品,质量参差不齐。三是不法分子擅自生产的假酒,生产流程缺乏有效的监管和质量控制,甚至可能会使用廉价的酒精、添加剂或其他非法物质,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二、选择在正规渠道购买酒水
消费者在选购酒水时应注意:
1.选择有合法资质的白酒生产加工厂家、白酒销售点进行购买,这些商家通常具备相应的生产和销售资质,能够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2.仔细查看酒水标签信息是否齐全,包括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使用原料、生产商等信息。若发现标签上信息缺失或模糊不清,最好避免购买此类产品。
3.购买酒水后,要及时向商家索取并保留购物凭证,并在发票上记录下所购酒水的生产批号等信息,以便在出现问题时提供有效的证据支持,便于维权。

三、树立健康消费观念,保持理性消费
此类酒水之所以在市场上屡禁不止,很大程度上是不法分子利用了消费者期盼物美价廉的心理。此类酒水通常会故意在产品的名称、包装上仿冒一些知名品牌白酒的包装装潢,然后打着“特供”“专供”等旗号误导消费者认为这类酒质量上乘,具有较高价值,愿意支付高价购买,从而上当受骗。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酒类产品千万不要迷信市场中的“特供”“专供”宣传,理性消费。
“特供酒”可能涉及冒用厂名厂址、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未履行进货查验等违法行为,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特供酒”不仅违法,产品质量更无从保证。
对此,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再次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要轻信所谓“特供”“专供”“内部招待”酒品,严防上当受骗,一旦发现存在制假售假现象或销售“特供”“专供”酒水的情况,可拨打12315及时向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投诉举报,切实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审核人:王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