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州生态环境局博乐市分局积极履行环境监管职责,组织执法队伍对博乐市宇龙矿业等11家企业开展了粉尘污染治理专项检查行动,旨在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
在检查过程中,执法工作人员深入企业生产现场,仔细查看企业的生产流程、物料储存与运输、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等关键环节,重点检查企业是否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粉尘无组织排放,是否按规范建设防尘抑尘设施等。通过全面细致的检查,发现部分企业存在物料堆放未完全覆盖、厂区道路未及时清扫洒水、粉尘收集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等问题。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博乐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当场向相关企业下达了《监察意见书》,明确指出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和问题,并依法依规提出整改要求,责令企业立即采取措施进行立查立改。对于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要求企业当场完成整改;对于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问题,要求企业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任务。同时,执法人员还向企业负责人和员工宣传了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粉尘污染治理的相关知识,强调企业作为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应切实增强环保意识,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实现绿色发展。
此次专项检查行动,不仅有效督促企业切实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还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下一步,州生态环境局博乐市分局将持续加强对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定期开展“回头看”检查,确保企业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防止问题反弹,为打赢打好博乐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助力。
审核人: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