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31日-2023年9月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09-2281351(兼传真)
通讯地址:博乐市南城区前程路5号楼A区304,邮编8334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博乐市天乐盛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旧蓄电池及废矿物油收集储存销售建设项目 |
博乐市五台工业园区鄂博路1号厂区7号厂房 |
博乐市天乐盛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新疆祥达亿源环保科技有限 |
项目租赁昌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的7号厂房,占地面积1000m²,内部划分为废铅蓄电池和废矿物油贮存区,其中废铅蓄电池贮存区设置耐酸耐腐蚀专用贮存PVC容器收集,废矿物油贮存区设置3个50m3废矿物油罐,并配套建设油罐围堰、截流、导流槽、应急池等,其中含2间储备间,建筑面积30.61m2,主要用于储备废铅蓄电池专用容器及防堵漏物资。项目总投资为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7万元。 |
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在封闭的塑料箱内贮存,正常情况下无废气产生。主要考虑废铅蓄电池可能产生的硫酸雾和废机油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本项目废铅蓄电池置于专用耐酸容器中,根据《废铅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19-2020)暂存和贮存的要求,应有排风换气系统,保证良好通风。本项目贮存车间设置强制排气扇,日常收存、转运过程加强管理,防止发生破损现象,降低硫酸雾可能对区域环境产生的影响。本项目采用双层油罐贮存废矿物油,非甲烷总烃主要在贮存、转运过程中“大呼吸”、“小呼吸”产生。废矿物油大小呼吸挥发性有机物收集后的废气经单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50%)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废含油手套、废含油毡布及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职工生活垃圾依托昌源技能科技有限公司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措施集中收集,定期交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矿物油转运点定期更换毡布,废含油毡布产生量约0.2t/a,同废含油手套0.01t/a集中收集于危废暂存间,由企业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得随意外运、转移处置。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过程废活性炭年产量1.05t(根据类比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程,1kg活性炭可以吸附约0.25kg非甲烷总烃),集中收集于20m²废活性炭贮存区,由企业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得随意外运、转移处置。活性炭在日常处理挥发性有机物过程中应根据吸附装置压力、流量变化情况及时更换过滤材料,并贮存至废活性炭贮存区。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厂房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的其他相关规定进行设计建设,对地面防腐防渗,设有导流沟、事故应急池等可收集泄漏的液态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米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堆放危险废物的高度应根据地面承载能力确定;衬里放在一个基础或底座上;衬里要能够覆盖危险废物或其溶出物可能涉及到的范围;衬里材料与堆放危险废物相容;不相容的危险废物不能堆放在一起;总贮存量不超过300kg(L)的危险废物要放入符合标准的容器内,加上标签,容器放入坚固的柜或箱中,柜或相应设多个直径不少于30毫米的排气孔。不相容危险废物要分别存放或存放在不渗透间隔分开的区域内,每个部分都应有防漏裙脚或储漏盘,防漏裙脚或储漏盘的材料要与危险废物相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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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