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14日-2023年8月1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09-2281351(兼传真)
通讯地址:博乐市南城区前程路5号楼A区304,邮编8334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新疆简润优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小微源收集贮存项目 |
新疆博州五台工业园 |
新疆简润优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乌鲁木齐湘永丽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占地 6102.20 ㎡(约9.15 亩),总建筑面积 1000 ㎡;其中办公用房 200 ㎡;贮存库 800 ㎡;设置80m³废油储罐 1 座,80m³应急储油罐 1 座;含矿物油废物、含铅废物及其他废物等库房。年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共计 5000 吨。贮存库分区建设废矿物油贮存罐区、废铅蓄电池贮存区及其他危险废物贮存。项目总投资为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 |
项目运营过程中主要风险物质为废矿物油、废电解液(硫酸)及其他液体危险废物。本项目运营期各类固体危险废物只进行贮存周转,全程不对其进行拆封、倾倒、分装、混装等操作。各危险废物委托运输进厂前对其包装材料的完整性、密封性以及是否有外表残留物等进行检查,严格按照签订合同内容收运,从入库到出库整个环节都保持危废的原始包装状态,且贮存于容器或包装物内,以防止可能发生泄漏。同时在贮存库内设导流槽和一座 8.6m³收集池,用于事故状态下泄漏废液、废水的收集。在储罐区按要求建设 80m³围堰,用于事故状态下废矿物油的收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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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